記者陳小青/台北報導

司法是保護人民、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確保人民權利的重要依據,一旦這項準則失去了該有的平衡,生存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將無所適從。2017年12月10日聯合國人權日當天,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以及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12個團體,特別「以太極門案件體檢兩公約、納保法及賦稅人權之具體落實」為題,探討台灣人權現況。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認為,稅法應該重視宗教信仰自由,法院三審已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國稅局應該遵守,司法已認定是贈與,行政機關不該再有其他認定。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太極門案一審法官)直言,台灣法院結案有一個最通常的弊病,就是會拚命的去查詢前例,查相類似的案件那個法官怎麼處理?查最高法院或高院有沒有相類似的判決?如果法官沒有突破性、前瞻性見解,做一個自由心證的審核,而只是抄公文的話,那就變成像現在的行政法院的法官這樣,都在抄國稅局的意見,這是現行法院法官的通病。審理太極門案我的判決宗旨是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稅法也應該重視這個自由,既然法院三審已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國稅局不應該解釋成補習班,司法已認定了,國稅機關不該再有其他認定。其中就牽涉到不只開單的人,連主管都拿稅務獎金,獎金已拿走,如何吐回來? 然後就一直堅持他的意見,這就牽扯到我們國家制度的問題,就是行政機關他已經獎金拿走了!然後就不可能做不一樣的意見,他錢要吐回來!司法機關就一直撤一直撤銷原處分,一直發回一直發回另為適法之處分,就這樣子變成無限的惡性循環,造成今天太極門這樣的案子。

20171230新聞論壇_a4729趙子榮法官三審判決敬師禮是贈與1
太極門案件一審法官趙子榮表示,「用正面的思考來看,太極門案件可以改善很多台灣人所沒有享受到的租稅人權。」

「用正面的思考來看,太極門案件,可以改善很多台灣人所沒有享受到的租稅人權。」趙子榮表示,國稅局也不應該以太極門人很多,就解釋成應該量能課稅,在司法已經進行認定了以後,就不該再有其他的認定。也建議應該多多「鼓勵有愛心的法官,讓他變成一種風氣,然後漸漸地影響到法院的其他法官。」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彦表示,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前提是國家要尊重人民的財產權,這才稱為納稅,如果不尊重人民財產權,就直接徵收就好了。他也舉出,在日本,稅捐稽徵機關一旦被法院判決敗訴,他們會在一個月內提出因應措施,該改解釋就改解釋、建議明年修法就明年修法,沒有一直拗到底的事情。蔡孟彦教授更對近日中高行對於太極門稅務案件所做出的裁決提出疑慮,「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在質疑說所謂的敬師禮,就是說規模太大的話,好像就改變了它的性質?今天如果是大家捐錢給偶像團體的話,因為粉絲可能很多,可是捐款還是捐款,你不能因為他的支持者眾多,捐款就變成補習費啊!」

20171230新聞論壇_a4729趙子榮法官三審判決敬師禮是贈與2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彦表示,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前題是國家要尊重人民的財產權,這才稱為納稅。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則認為,太極門案件歷經10年嚴格的審查偵辦,終於獲判無罪無稅確定,就刑事案件來講法院已經給太極門一個公道,倘若國稅局認為應該課稅,就應該負舉證之責。「憲法是用來保障人民的,而國稅局卻做了許多函釋,只是為了讓他們方便課稅而已,事實上這些函釋並不能拘束法院及憲法的規範,只有大法官做出的解釋才能夠拘束法院。」他也點出,目前行政法院的法官對於稅務的基本觀念不夠充足,要從事稅法的審判必須要有專業的知識才行。

20171230新聞論壇_a4729趙子榮法官三審判決敬師禮是贈與3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則表示,太極門案件歷經10年嚴格的審查偵辦,終於獲判無罪無稅確定,還給太極門一個公道。

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甫上路之際,專家學者們更呼籲政府,此法既然是要保護納稅人,在檢視既有的租稅法律原則時,就應從納稅者的角度出發,而法官也應從法律觀點來審查稅捐稽徵機關做的解釋有沒有違反法律的原意,這才是真正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權的立法精神。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