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新聞法稅_a4769司法節法稅改革聯盟繞行高雄國稅局1

20180112新聞法稅_a4769司法節法稅改革聯盟繞行高雄國稅局2

 

(記者李茗/高雄報導) 1月11日「司法節」為良心審判日,誰能解開台灣司法不能說的秘密?財稅機關長期課稅不依證據,濫用自由心證,九千多條解釋函令滿天飛,視法律如無物,嚴重踐踏司法威信,行政法院法官更與稅官聯手夾殺人民!高雄地區的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號召近百人於當日11點01分,以步行、機車等方式,繞行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並於國稅局大門喊口號「反超徵」、「廢獎金」、「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表達憤怒之聲,希望終止違法課稅!

高雄今天是入冬以來天氣最寒冷的一天,法稅改革聯盟志工不畏低溫,還有多位七、八十歲志工不畏天寒,決心為下一代的幸福奮鬥到底!

1月11日司法節當日,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有的戴上黑白面具,手拿抗議標語,怒批國稅局浮濫徵稅,四年來(2014-2017年),稅收超徵近5,200億,台灣薪資水準倒退17年,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全年新增約936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其中有多少是因稅務獎金引起的貪念?台灣冤稅氾濫,民怨高漲,外資不來,人才外流,青年看不到未來!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反財稅黑手運動」,主張「廢獎金」、「反超徵」,於司法節到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等地,特別贈與財政部部長、國稅局局長「與神同行」電影票,要財政部部長、國稅局局長及時醒悟,回頭是岸,並將違法的財政單位黑箱「就地正法」,銷毀財政部出版、未經立法的霸王條款手冊[財稅解釋函令彙編],表達人民對違法課稅的憤怒!

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只保官不保民的爭議,10日學者專家在立法院公聽會指出,《納保法》第21條第4項規定,民眾歷經數年打贏稅務行政訴訟,還要再等15年稅單才會撤銷,非常不合理!立法院應函請司法院,相關訴訟應在1到3年解決,稅捐核課和徵收期間應縮短為5年。

學者指出,人民打稅務官司,在訴願階段就先要繳2分之1稅款,否則就要被強制執行,甚至管收或限制出境,侵害人身自由,也侵害人民的訴訟權,這不但違憲,也違反兩公約。應比照民事訴訟法的平等原則,過去人民勝訴率只有6%,行政法院對稅務機關違法課稅應自為判決,行政法院法官應有評鑑淘汰制度,且須重新評鑑62位行政法院的稅務專業法官。

納保官由中階稅官轉任,國稅局遴選,外界批「球員兼裁判」、「請鬼拿藥單」,學者認為應打掉重來,且不應放在行政系統底下,納保官對稅務機關違法核課處分也應有權撤銷,才有實權保障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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