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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維岷/台北報導

臺灣解嚴逾30年,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近27年後的今天,人民真的徹底擺脫長達40餘年的白色恐怖威脅,擁有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了嗎?蕭煌奇原唱的「你是我的眼」動人心弦,但前台北國稅局局長凌忠嫄翻唱出來,卻讓人毛骨悚然。2010年時任台北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在政大演講時高唱「你是我的眼」,誘惑學生當國稅局眼線檢舉,領取檢舉獎金,最高可領480萬。這段影片上網後,有網民表示,「查緝逃漏稅也要有專業的素養才可以擔任,如果檢舉錯誤,那錯誤的稅單恐帶來家破人亡的命運,國稅局長難道不知嚴重性嗎?如果淪為私怨報復的手段,後果將更不堪設想。」

1947年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1949年5月20日起開始實施戒嚴,4日後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當權者為鞏固極權領導中心,對異議人士整肅迫害,任意冠上意圖顛覆政權罪名,造成許多冤假錯案,即為白色恐怖時期。1987年7月15日解嚴後,《懲治叛亂條例》仍持續鎮壓異議人士。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未知會校方,於清晨進入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廖姓碩士生,引發全民反彈,上千名大學生發動罷課並在臺北車站大廳靜坐六天五夜,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反對政治迫害」,5月17日立法院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5月22日才正式宣告廢止。

白色恐怖時期警備總部、調查局、線民、抓耙仔24小時監聽、跟蹤打壓異己,檢舉獎金一直是腐蝕人心的毒藥,檢舉人成了各種冤案的罪魁禍首。依據《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有許多個案是因告密者與構陷者藉機公報私仇或政治鬥爭下的冤案,著名英文老師柯旗化就是受難者之一;他直指「抓耙子」為了獎金,可以枉顧人命,如同獵人般恣意掃射,信口告密,更下流到用無恥的騙局,狠心逼供的招數,釀成一樁樁慘不忍睹的悲劇。2018年1月23日世界自由日當天,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景欽在「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稅制改革建言座談會上表示,小時候住在警察局對面,常聽到對面哀號聲不斷,但上中學後就逐漸減少了,可見臺灣的民主有在進步,但進步的幅度顯然還不符合人民對人權的期待。

臺灣號稱民主法治國家,2009年更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2010年時任國稅局長凌忠嫄竟公然在政治大學鼓勵學生當抓耙仔,很難不讓人連想到白色恐怖時期再現!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2018年世界自由日當天指出,白色恐怖時期,密告有錢人參加某某讀書會,依《懲治叛亂條例》可以沒收當事人全部財產,舉報者可以分得百分之三十,現在稅官領獎金就是這種觀念的遺毒,很多稅務案件不能解決就是獎金分掉不會再拿出來。

長久以來稽徵機關為了績效,常不依證據恣意開出稅單,甚至要求納稅人負舉證責任,人民被迫疲於奔命,且訴願階段未繳交一半稅金或提供擔保,資產即會遭移送強制執行,人身自由隨即受到限制!「國家為服務人民而存在」是現代國家應有的理念,然而由前國稅局長凌忠嫄的言行不難看出,財稅官員的心態還是停留在以前的威權時代,把人民都當成會逃漏稅的賊。

國內資金連續29季淨流出,累積已逾新台幣10兆!當薪資倒退17年、企業倒閉、內資外流、外資又不敢來之下,財政部卻連續四年超徵稅收五千多億,而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全年新增約936萬件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平均每10個臺灣人就有4人要面對被強制執行的問題,其中有多少是冤錯假案?當「抓耙子」為貪圖獎金或挾怨報復而亂檢舉,使好人受到冤枉,失去財產,除了浪費社會成本、行政資源,甚而破壞社會和諧,導致對政府的不信任,猶如白色恐怖復活的檢舉制度,實不可取。

前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憲法中也保障人民財產權,課稅必須符合租稅法定主義、租稅公平、實質課稅、程序正義等原則。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曾公開表示:「政府課稅要課得心安理得,人民繳稅要繳得心甘情願。」財稅官員應擺脫白色恐怖時期的威權思維,落實保障賦稅人權,我國人權才能與國際接軌,真正達到「人權立國」的目標。

 

【新聞】國稅局長高唱「你是我的眼」 老百姓再陷白色恐怖陰影 有 “ 4 則迴響 ”

  1. 官員講話要落實真做到,不要言行不一致,講的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欺騙百姓而已!

  2. 恣意開出稅單,甚至要求納稅人負舉證責任,人民被迫疲於奔命,且訴願階段未繳交一半稅金或提供擔保,資產即會遭移送強制執行,人身自由隨即受到限制!已違反的人身自由權!凡與憲法抵觸者無效!也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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