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子榮法官從太極門冤案 看見台灣司法制度亟待改革問題

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八月十二日滿周年,民眾對於司法改革有感嗎﹖由民間團體號召舉辦的「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一周年論壇,針對太極門刑事案件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級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卻持續開出違法稅單,稅務冤案至今仍延宕未決,見不到政府改革的決心,專家學者對於司法及賦稅制度均提出諸多建言,盼政府可以有所作為。

 

趙子榮回顧太極門案的歷史,當時司法院還沒有進行交互詰問制度,但是法官都已經在受訓了,趙子榮覺得太極門案應該可以適用交互詰問制度,在當時是一個勇敢的創舉。每週開庭兩到三次,時間從下午2點,一直開到晚上11點,傳喚很多證人到庭,過程相當辛苦。

 

趙子榮表示,太極門案一審拖了六年,主要是整個司法制度的問題。像他接辦太極門案的開庭時間,以及動用的人力,正常的法官不是不願意,而是有心無力,因為法官的案件量太大,所以檢視整個司法制度,用太極門這件來看的話,就可以發現有很多的問題。

 

趙子榮印象中曾接到一件很離譜的稅務案,起訴書的時間是民國81年,比太極門案的歷史還要久,檢察官認為有運作、做假,卡車過磅的磅數不對,故意多報領更多的補助金,還有逃漏稅的問題。問題是檢察官移送的證據很龐大,可是證據都有瑕疵,很多文件都是影印的,不能當作證據。趙子榮當時就想,這個案件跑去二審、三審,不知道要多少年﹖因此他就把所有的被告一百多人全部傳過來,跟他們講,如果法官判無罪,檢察官會上訴,判有罪檢察官就不會上訴,可是法官判有罪,一定要你們認罪,趙子榮建議判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並且要他們捐錢給慈善機構,把案子解決,請他們回去想想。因為訴訟有風險,如果判無罪,上訴到高院、最高法院,曠日廢時。

 

最後被告一百多人都覺得這樣處理是可行的,但趙子榮心裡覺得對不起他們,國家的司法制度對不起他們,為什麼?因為判無罪,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到現在制度還是一樣!檢察官上訴不成功,沒有責任,但他只要上訴就有分,卻讓人民花費很多的精力在準備打官司。檢察官起訴,如果最後法院判無罪,他也沒有任何責任,這就是國家司法制度應該檢討的地方。

 

趙子榮表示從太極門這個案子,了解國家整個司法制度需要改革,他很贊同陪審制度,但不管是陪審制還是參審制,都應該經全民的討論才決定,現在司法院只揀他們喜歡的制度推行,趙子榮認為這樣是沒有辦法讓別人信服的。法庭直播也應該要推行,只要經過當事人同意,在場任何人沒有意見,就可以直播出去,這些做法都可以改進目前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