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六)在台大霖澤館舉辦的「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第四場由台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葛克昌主持,與談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張進德、前立委黃文玲律師、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詹晉鑒等學者專家紛紛發表稅務改革良方,呼籲政府落實轉型正義,平反冤案,終結稅案。
法治光環,碰到太極門案卻變黑白!
主持人葛克昌一開場便指出稅務冤案很容易因為被扣上逃漏稅的帽子,受到公權力的霸凌。稅捐是無對待給付,我們還給稅務機關很多公權力,如強制執行、處罰、限制出境、開啟調查等,一旦濫用權力怎麼辦?很多公司行號甚至可能面臨其他債權人追討、銀行拒絕貸款、股票下跌等,影響深遠!「平反冤案是最大的功德!」他引用黃俊杰教授的話,提醒包括法官、準公門律師這些人「身在公門好修行」,有許多人積很多功德,就是平反冤案。
為平反太極門案件,爭取賦稅人權的專家學者中,最早參與的黃俊杰教授針對太極門冤稅案延宕23年,正面臨遭惡意強制執行的處境,他舉被奉為神主牌的國際人權兩公約、納保法15條,都主張納稅義務人有文化、信仰自由;「文化權利是人權的一個組成部分」,「文化包含生活方式、宗教或信仰制度、禮儀和儀式、風俗習慣和傳統」但行政執行署憑藉自始違反程序正義的違法課稅處分超額查封、非法執行,無異以國家公權力強奪人民財產,嚴重犯法、違憲,迫害信仰自由,更違反兩公約。若要查封道館、相關的物品,執行署豈不是在神主牌上(兩公約)動土!如果不依法行政,這跟強盜收保護費有何差別?
法官無作為,跟植物人何異?
誠如黃俊杰教授所言,現行的司法很難實踐納稅者正義,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張進德感慨的說,今天大家齊聚探討轉型正義平反冤案,但目前還不可能實現,因為主管機關並不重視;像太極門案件又不是劉邦友案件,只是單純敬師禮問題,卻被當成補習班課稅;前幾年彰化有家工廠將食用酒精兌水當料理米酒賣,獲利僅三千多萬,但中區國稅局連補帶罰卻要4、5億,比秦始皇的苛政更甚,連監察院都出面糾正。「惡減少一點,還是惡政!」張進德指出,近日政府將稅改納入政績,其實只有調整部分免稅額、扣除額,他也抨擊這是騙選票!財政部長還表示為避免逃漏稅,將裁罰提高三倍。他痛斥這些財稅部官員幾乎都是政大財稅幫,再不下台只會劣幣驅逐良幣;他希望主管單位盡快接受有關冤案判決,並重新釐清,有些行政法院的法官,從(民國)88年成立以來沒有撤銷過一個案子,就像「植物人」一樣,立再多的法也沒用!每月坐領20萬月薪養老,唯有讓他們下架,稅制才能健全。
拒絕政治力介入,四帖良方平反冤案
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也指出,當初執政者為了控制宗教,將太極門羅織入罪,2007年刑事平反,認為敬師禮就是贈與,可惜稅務機關卻仍無視證據,稅務案件仍無法平反。她主張司法改革最主要的是稅務改革,法官要有道德勇氣,拒絕政治力介入。此外,她也提出四帖改革良方:1.廢除被國稅局官員視為「私房錢」的稅務獎勵金。2.違法課稅讓人民不信任政府,希望建立人民信賴的審判制度。3.近萬則稅務解釋函令,很多早已與一般人民經驗不相符,法官卻還引用做判決,像太極門案的敬師禮如何變成補習費?她直指法官自由心證要限縮,否則冤案越多。4.建議蔡總統針對假案錯案冤案,設立專法來追溯冤案,協助如何平反冤案,落實司法改革。國家也應該建立恐龍法官退場及國家賠償機制,向違法法官、檢察官追償。
身為第一線稅務救濟工作,自嘲經常打敗仗,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認為大法官要有維護納稅者的人權意識才夠格。尤其很多法官不懂稅務,實務上都是由稅捐機關算好後再移到地檢署。太極門案件就是例外,王健安曾經處理一個政治性案件,用稅捐稽徵法搜索羈押人,沒有稅單,當事人要繳多少也不知道。「刑事案件不應該跑在稅的案件前面,這絕對會有問題」,他強調。但是太極門既然刑案跑在稅的前面,經過刑事法院這麼嚴謹完備的調查,刑案確定它錯了,為什麼稅可以不遵從?因而產生循環錯誤的問題!稅捐機關沒有調查,跟著刑事案件說多少就開多少,開完之後,在刑事案件確定他錯了,開單依循的依據不見了,為什麼還執迷不悟?太極門案飽受23年的凌遲,但從正面來看,在太極門案件發展出對台灣納稅人權利保護最有利的,就是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明確提到,就算是推計課稅也要職權調查,不是推計課稅說多少就是多少,應該要調查清楚是否是最貼近於真實的狀況;還有對納稅義務人有利不利一律注意,法官對於有利的事證應該要很明確的告訴當事人,如果不採,要告訴當事人理由。這是太極門案帶來的改變,對台灣賦稅人權很有幫助。
「不排除」不是贈與?神邏輯製造冤案
擔任過兩任里長的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詹晉鑒,最了解民眾的苦,對稅災感同身受。他舉上週參加台灣陪審團模擬法庭,模擬陳龍綺的案子為例,當時現場有A、B、C、D,4人,A是受害者,B、C承認妨礙性自主,警方採證進行DNA鑑定,其中A身上「不排除」有D的DNA,讓陳龍綺含冤1,490天。這和太極門案異曲同工。詹晉鑒指出,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民國80年、82到85年度綜所稅案,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性質都是贈與,為什麼81年突然變成學費?這神邏輯完全與無罪推定原則扞格。「指控方應該證明到無庸置疑的程度」,他認為蔡總統說大家今年報稅,會感受到稅改的威力。但這是皮毛,給人民小確幸,對真正受冤案的人民是無關痛癢,他會繼續狗吠火車。所有與談人皆期許有關單位能正視稅改的根本問題,終結行政權對司法的霸凌,台灣才能成為司法獨立、賦稅公平、保障人權的民主法治國家。
主持人葛克昌教授指出稅務機關一旦濫用公權力,影響深遠!他提醒包括法官、準公門律師這些人「身在公門好修行」,平反冤案就是積功德的方法。 黃俊杰教授痛斥行政執行署憑藉自始違反程序正義的違法課稅處分超額查封、非法執行,這跟強盜收保護費有何差別? 張進德教授抨擊政府把調整部分免稅額、扣除額,當成稅改政績是在騙選票,財政部長還準備將逃漏稅裁罰提高三倍!他要求政大財稅幫下台,別讓這些「劣幣」驅逐良幣。 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主張司法改革最主要的是稅務改革,法官要有道德勇氣,拒絕政治力介入,並提出四帖改革良方;國家也應建立恐龍法官退場及國家賠償機制,向違法法官、檢察官追償。 王健安律師認為「刑事案件不應該跑在稅的案件前面,這絕對會有問題」,像太極門案就是一例,他也呼籲大法官要有維護納稅者的人權意識才夠格。 詹晉鑒律師指出太極門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民國80年、82到85年度綜所稅案,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性質都是贈與,81年卻變學費,這「『不排除』不是贈與」的神邏輯完全與無罪推定原則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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