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曉茗/高雄報導)杜絕酷刑整肅才能真正落實台灣人權!法稅改革聯盟及平反1219行動聯盟志工5月22日在全國各縣市重要地點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呼籲全民一起站出來,推動台灣的法稅人權改革。高屏地區志工以宣傳車和機車連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齊聚在高雄市元亨寺前合影,呼籲為政者應當秉持宗教家「不忍眾生苦」的慈悲胸懷,落實兩公約國內法化,凡事依法行政,建立公平正義法制,平反冤錯假案、杜絕政府毒瘤整肅,維護台灣人權,才能創造一個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和平社會。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李先生表示,甫落幕的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邀請了國際人權學者專家來台審查兩公約是否落實?對此,台灣的許多人權學者專家也有許多更接地氣的論點。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提到,第3次來台灣的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Manfred Nowak表示,2013年時台灣官員跟他說,酷刑已在台灣絕跡,Nowak對此並不以為然,他建議應把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明文規定在刑法中。
志工指出,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則表示,台灣的執政者都很怕酷刑的明文規定,因為對他們的濫權違法造成極大的威脅,讓酷刑成為刑法中的重要條文,這是非常重要的人權指標。
志工指出,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國內目前仍有許多司法的不公、假案整肅和枉法裁判,都沒有被制裁與究責,像太極門案、919竹北事件及陳青旭案,人民需要更積極勇敢堅持,人權才會真正落實;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人吳景欽表示,國際審查第一天他看到志工在場外舉牌表達和平訴求時,警察就拿著麥克風說:「舉牌是違法的。」這個畫面真的很諷刺,凸顯國際人權審查就是官員做假、作秀的場合。
志工小林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18號,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關於集會遊行應事先申請之規定違憲,因為依據憲法第十四條關於人民集會相關規定,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因此,政府理當保護現場集會民眾的安全和自由,才是讓酷刑絕跡並真正落實人權兩公約的具體展現。

圖一:5月22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一起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二: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聚集在高雄市元亨寺前合影,呼籲為政者應當秉持宗教家「不忍眾生苦」的慈悲胸懷,落實兩公約國內法化,凡事依法行政,才能創造一個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和平社會。

圖三:民團於高屏地區各景點以宣傳車、機車連等方式,宣導正確法稅知識,並要求政府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及法稅改革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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