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曉茗/高雄報導)「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高屏地區志工6月12日以宣傳車和機車連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同時也呼籲台灣政府應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讓公民表達自主意見時,免於受到事前審查、限制和事後報復的恐懼。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阿民表示,言論自由是監督政府、維持民主機制的一項重要人權,憲法明文規定,政府應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和人民知的權利。近期有藝人講了一句「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了」,竟遭到行政院長和疫情指揮官欲以「散布不實訊息」為由查辦,因而掀起輿論自由的爭議!另外,法盟之前向新竹市政府申請集會遊行路權,15次都被拒絕;919竹北黃媽媽事件,只是安靜在路邊舉牌表達訴求,遭到竹北警局抹黑為暴民;基隆陳青旭忘繳1.8萬交通罰鍰,也被行政執行署抹黑是酒駕累犯等案例,他不解,政府不是應該針對人民的訴求進行溝通和說明,為何卻反向加以箝制、壓抑?

志工小鳳表示,上個月召開的國際人權兩公約審查會議,會場外,有公民團體舉牌表達意見,卻不斷遭到警察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警告、驅趕,民眾回應:「警察違法」,會場內,有委員關心台灣的「集會遊行法」修法議題,政府官員竟回答:那條法律已經宣告違憲,不修也沒關係,之後又說新法案卡在立法院沒有通過,令人懷疑政府保障人權的誠意。

法盟表示,大法官釋字第718號已說明關於集會遊行應事先申請之規定違憲,同時也強調,政府應保護人民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遊行自由,這才是真正落實言論自由的具體展現。

圖一:6月12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一起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二: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呼籲台灣政府應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讓公民免受箝制地表達自主意見。

圖三:民團於高屏地區各景點以宣傳車、機車連等方式,宣導正確法稅知識,並要求政府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及法稅改革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