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Alexander

筆者日前在網路上收看直播節目「全民公審」,無意中聽到執業牙醫師黃運莒受到檢調無理對待的遭遇。因為筆者平常的生活圈也都在桃園中壢一帶,好奇心驅使下隨意上網查了一下黃醫師的牙醫診所,果然如醫生所說,第一眼看到的已經不是關於本業或醫術的評價,取而代之的卻是「牙醫成吸金集團共犯」等等聳動的標題。即使大部分的網頁內容都描述說該案最後是以不起訴處分,黃醫師已經獲得清白,但是負面的印象早已烙印在一般消費者或病患的心中,難怪黃醫師會說,他的診所受到非常嚴重的影響,營運收入比平常掉了三、四成。

過去黃醫師除了平日執業外,也喜歡到處參加理財課程, 2013年在理財顧問公司鍾姓負責人推薦下,買了幾次高達一萬美金的國外基金,連續七八年間都還有獲利,在這過程中他也介紹朋友加入,沒想到在2021年卻捲入一起吸金案,遭到檢調單位搜索約談。去年9月3日一早才剛踏進診所,就有檢調人員上前確認他的身分,之後翻箱倒櫃沒有搜到任何東西,還要他交出手機和電腦,像是抓現行犯一樣,在眾多病患面前強行將他帶走。整整超過12小時的疲勞訊問,晚間交保後不到半小時,就有媒體以斗大地「吸金」標題,把他的全名、照片及詳盡的偵辦內容刊登在網路上,他的人生從此變調。後來檢察官完全沒有開過一次庭,也拿不出任何證據,直到今年 2月確定不起訴處分為止。

黃醫師的遭遇讓人感覺並不是那麼陌生,檢察官們耀武揚威、任意搜索扣押、押人取供、疲勞偵訊、押後不理、媒體放話等等,好似一脈相傳的辦案手法,在過去幾十年間,類似的情境層出不窮、司空見慣,記得最有「名氣」的就是前檢察官侯寬仁,只是說侯檢察官還擁有另外一個「製作偽造筆錄」的特異功能。

筆者當年在接受預官訓練時,同梯有個司法預官同學已經考上了檢察官,那時候這位準檢察官就常常有「公差」或「榮譽假」等等特殊待遇,令當時的同袍們好生羨慕。筆者相信,年輕的檢察官們在初出社會之時都是滿懷正義、充滿理想,但是為何後來就會變了調?或許就是在大染缸裡有樣學樣,另外就是,絕對的權力會使人絕對的腐化。

前面提到的侯寬仁檢察官,在1996年偵辦的太極門假案中,就是用了一堆骯髒齷齪的手法,後來受到監察院詳列八大違法缺失、嚴重侵害人權,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只是後來法務部還是官官相護,藉故推託完全沒有處理。這個例子就充分說明了,為何民智已開的今天,檢調單位還是可以用過去老警總的威權手法繼續辦案,持續欺壓無辜的老百姓。

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為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這其中也包含了檢察官。檢察官若有濫用職權逮捕或羈押、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或明知被告為無罪之人,故意使其受追訴或處罰,可處1-7年徒刑。為了贏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無良的司法官員必須使其定罪,然後加以汰除。筆者以為,輿論必須在這方面發揮更大的功能,全民要一起勇敢來揭發司法的黑暗面,否則不知道哪一天檢調人員就會來敲上我們家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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