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黃芝穎
一樁悲劇,兩個無辜生命,為打擊犯罪堅守崗位的人民保姆,不料成了刀下亡魂,讓人不勝唏噓。聽聞警案殉職,少有人能心平,歹徒的凶狠,令人髮指。警方指出林姓兇嫌為台南明德外役監逃犯,15日就已逃獄,但沒有列入通緝名單中,就這麼陰錯陽差,造成2員警死亡,法務部的疏失,值得大家的關注。
其實外役監屢傳犯人逃逸,早在2020年時就被時任監察委員林國明、蘇麗瓊調查,要求矯正署應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抑或加強自主監外作業防逃規劃!然而檢討歸檢討,事情往往鬧到很大條後,才有人會重新檢視整個作業流程,然而,人死不能復生,再多的解釋,已無濟於事。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法務部對下屬的包庇迴護不是第一次,曾經有個嚴重侵害人權案,經監察院詳查列出八大罪狀,且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及高檢署竟延宕多年,未有任何處置,甚至以懲處時效已過,推諉規避。幾年後被監委發現後,再度糾正法務部延宕懲處侯寬仁之疏失,法務部仍然擺爛!
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周人蔘弊案後,聲名大噪,儼然司法藍波一般,備受媒體寵愛,就是在經手太極門案時犯下八大違法。可惜在法務部包庇下,違背監察院從嚴究責議處的決議。
侯寬仁的辦案手法有太多爭議,包括押人取供,筆錄不實,媒體放話等等。太極門,馬英九以及呂秀蓮的特別費案,最後都是無罪收場,造成整個司法資源無謂的浪費,可謂司法界的害群之馬,不僅躲過一次又一次的懲處,官位還高升,不愧是官場現形記的最佳寫照。
如果監察院的要求,法務部可以置若罔聞,那監察院的地位岌岌可危;若法務部為了包庇下屬而不理會監察院的函文要求,凸顯官僚作風與惡習。
官官相護是公權力犯罪的溫床,檢察官濫權是無辜被訴者的痛,稅官濫開稅單,讓稅災戶痛苦難安。然而,濫權濫稅都不會有事,導致更多的冤案與冤稅,如今終於自食惡果害自己人受害。
明德外役監典獄長遭拔官,侯寬仁依舊逍遙法外,是不是只有在風尖浪頭上,才能勉為其難地依法究辦。藉此重大傷亡悲劇,再次提醒相關單位,包庇絕對是轉型正義的最大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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