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金被質疑是貪腐的源頭,法稅改革聯盟倡議「廢獎金 救冤案 護人權 」,中秋連假法稅改革宣導不停歇,小朋友在家長的帶領下站在街頭參與公民運動。小朋友的手上拿著「搶救人權」、身上掛著「廢獎金 救冤案 護人權 」標語,期望喚醒台灣官員的良心,改革是台灣孩子們的希望。

日前法務部舉辦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第二次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記者會,到場關心的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指出,國際審查會議,很難得找了五位國際委員來參加,涉及台灣未來如何進入國際行動及新的發展,這非常重要,也須要讓人民都知道。可是廉政署竟然開閉門會議,國際記者會不讓他人參加,這是反其道而行。廉政署的自我限制,台灣怎麼走出去?台灣怎麼反貪腐、怎麼資訊透明化?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提到,這樣一個閉門會議是政府欺騙世界,欺騙人民,但人民不會罷休。

陳志龍認為,貪腐不是只有公務人員拿紅包而已,反貪腐是涉及更嚴重的:第一,沒有監督原則;第二,不負責原則,如何能夠有監督、有負責是反貪腐必要的重點。台灣的貪腐是整個系統性的,例如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金,系統性的分贓。廉政署這幾年的廉政報告抓的貪污都是小公務員、小工友,高職等的都沒有,這叫什麼反貪腐呢?「反貪腐重大的原則是三個C必須要一起抓出來,Cronyism、Conspiracy及Corruption,近親、群帶關係、勾串共謀及腐化貪污。」陳志龍指出,貪腐的錢到哪裡去是ABC,A錢,把錢A到口袋裡侵佔;B錢,逼不該繳錢的人民把錢繳出來,不法徵收沒收人家的財產,欠一點小錢執行署就把人家的房子拍賣,有人因此去跳樓;C錢,做出一些很奇怪的事情,到處把人民的錢吸走。所以反貪腐應該要擴大到官員及系統。

在台灣人民沒有賦稅人權,如基隆市民陳青旭欠費1.8萬,一家三代賴以維生居住的祖厝差點被拍賣。不符合比例原則,據統計109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竟高達1,431萬件,相當於台灣每兩人就有一人有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問題。是獎勵金造成人人都有淪為稅奴的可能嗎?拒絕貪腐,法稅要真改革,良心救台灣,給台灣孩子希望的未來。

小朋友的手上拿著「搶救人權」、身上掛著「廢獎金 救冤案 護人權 」標語,期望喚醒台灣官員的良心。

倡議「法稅真改革 選賢與能」,給台灣孩子希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