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唯貞/高雄報導】法稅改革聯盟及平反1219行動聯盟近日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志工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民團指出,台灣法稅亂象叢生,名模、藝人都難逃,稅改的核心絶對不只是稅率的調整,真正要處理的是稅務機關漠視正當程序,裁量權過大,稅務員說了算,常未經實質調查就發單課稅,以及稅務救濟制度失靈。
法盟吳姓志工表示,稅務機關裁量權過大,任意曲解納稅人所得性質,導致要補繳更多稅,讓納稅人苦不堪言﹗他舉例,轟動一時的名模林志玲欠稅案,經過行政救濟無效,最後動用到立法院提案修法,2011年財政部賦稅署特別增訂「林志玲條款」明訂「表演人」如模特兒、演員、主持人等收入即可視為執行業務所得,可先扣除45%費用後再課税。
志工並表示,藝人周杰倫多年前參與好萊塢電影《青蜂俠》演出,片商將片中道具車「青蜂車」送給他,青蜂車是1965年chrysler Imperial車款改造的道具車,車齡已40多年,除引擎、油箱、水箱,「排氣管、門鎖」等基本構造都沒安裝,不具一般車輛基本功能,運抵台灣後也未領牌上路,且在台只是作電影宣傳用途,周杰倫認為,片商贈送此車讓他作紀念,雙方象徵性以美金1元成交,檢附的美金5000元發票,只是片商提出的估計價格,不應要求他補繳稅額,但財政部關務署認為該車價值6萬美元,周杰倫僅申報5000美元,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最後經訴願仍需補稅58萬元,周杰倫委任律師轉述,周杰倫在乎的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不是繳多少金額。
志工表示,民主法治國家有權利,必有救濟。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行政法院的法官卻經常落入維持公權力地位的迷思,多傾向行政處分是合法的,即使課稅處分是違法的,也只是發回稅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志工認為,如果行政法院的法官都能關心人民的賦稅人權,把尊重人權視為自己的職責,認真審視每個案件,勇於終結違法課稅,就能制衡稅務機關的恣意濫行。

圖一:近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一起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二:民團呼籲行政法院的法官重視賦稅人權,勇於終結違法課稅。

圖三:民團於高屏地區各景點以宣傳車、機車連等方式,宣導正確法稅知識,並要求政府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及法稅改革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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