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茗/高雄報導】檢舉獎金制度是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產物?法稅改革聯盟  及平反1219行動聯盟高屏地區志工13日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志工指出,源於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檢舉獎金制度,等於天天考驗著稅務人員的良心,檢舉者、辦案人員、掌權者成為一個產業鏈,形同「處罰人民來集體分贓」。

法稅改革聯盟劉姓志工表示,白色恐怖戒嚴時期靠檢舉獎金發橫財,當時檢舉者、辦案人員、掌權者成為一個產業鏈,檢舉逃漏稅「可獲取罰鍰兩成、最高480萬檢舉獎金,而且稽徵機關應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這樣的規定等於天天考驗著稅務人員的良心,稅賦查核人員若想要冒領檢舉獎金實在太容易,只須要事前寫一封檢舉信函到國稅局,檢舉函對於查到的漏稅事實稍加描述,國稅局受理登記後將檢舉函資料予以密封歸檔,除非內部人加以舉發揭密,否則外人無法掌握證據下無法指認其等違法,所以報稅業界傳言冒領檢舉獎金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志工表示,2021年11月稅捐稽徵法大幅修法,只是禁止領取檢舉獎金的對象,卻沒有究責沒有處罰,以法令利誘百姓當檢舉人以獲取稅捐罰鍰兩成、每案最高480萬獎金,形同「處罰人民來集體分贓」。

志工呼籲,政府應擬定「揭弊者保護法」防止貪腐,並保護、鼓勵揭弊者,以維護公共利益。

圖一:11月13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一起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二:志工指出,檢舉獎金制度源於白色恐怖戒嚴時期。

圖三:民團於高屏地區各景點以宣傳車、機車連等方式,宣導正確法稅知識,並要求政府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及法稅改革正義。

圖四:志工呼籲,政府應擬定「揭弊者保護法」防止貪腐,以維護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