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王時賢

TVBS媒體報導,南投草屯有兩台轎車,經過無號誌路口搶快通過,擦撞後兩台都摔進田中。黑色轎車整台都卡在田裡,後方紅色轎車的後車身還在路上,據了解兩台車是在路口交叉撞,接著摔進田中,轎車保險桿損壞,安全氣囊爆開,撞擊力道相當大。

附近民眾說這邊常常有車禍事故,目前十字路口有反光鏡,馬路上也設有跳動路面,居民反映路面狹窄不適合設置護欄,推測可能是沒設紅綠燈,兩邊都搶快釀禍,據了解要設號誌有條件限制,行人穿越數一小時要達400人或是校園出入口,另外若有重大事故或一年5次車禍以上才能裝設紅綠燈號誌。但這或許是路不平所致喔!看以下報導就了然於胸。

2023年1月,台北市議員趙怡翔指出,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提出要優先實施路平專案的路段,10大危險路段皆未被納入,但路平專案應該優先針對危險路段,將經費用在刀口上,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上周是針對松江路等主要道路進行路面更新,2月28日前6路段就會全數完成路平工程。

依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如果是路不平導致車禍發生,可聲請國賠,且動作要快,筆者的同事曾因走路不小心,一腳踩到水溝致骨折,據說連夜水溝就鋪了蓋子,致無法聲請國賠。

政府應常檢視易發生車禍地段,否則國賠案件必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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