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曉茗/高雄報導)響應4月5日「國際良心日」,法稅改革聯盟及平反1219行動聯盟高屏地區志工8日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呼籲法官應以良心作為審判最高準則。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阿土表示,很多國家都有把「良心」的觀念入憲,例如鄰近的日韓兩國憲法皆規定法官要依良心來審判。台灣雖沒有明文將良心入憲,但釋字530號以及法官法第13條皆有提到,法官應本於良心和良知,不受任何干涉進行獨立公正的審判。
志工同時舉了「良心抬高一厘米」的故事,在1989年柏林圍牆被推倒後,一位東德士兵因為之前開槍擊斃一位試圖攀爬柏林圍牆逃到西德去的青年而受到審判,律師以士兵是盡本分執行命令無選擇權為由抗辯。法官在判決中說明:「即便在法律之前,良知才是行為的最高準則。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但,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東德士兵最終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這個判決因此成為法界學界珍貴的教材和典範,提醒世人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我們都有權利和能力將我們的良心抬高一厘米的選擇權利。
志工呼籲,法官應以良心作為審判最高準則。

圖一:響應4月5日「國際良心日」,高屏地區志工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

圖二: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於高屏地區的重要路口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呼籲以良心為本。

圖三:法稅改革聯盟志工以機車連繞行高雄市區,推動法稅人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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