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稅奴 法盟堅持: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

不是秋鬥?為何全台走透透?媒體報導,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溢繳稅款在繳納5年後就不能申請退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中午朝野協商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針對退稅請求權時限達成共識,未來將延長為10年;可歸責於機關錯誤導致溢繳者返還年限延長為15年。(經濟日報)。法盟表示,如果因為機關錯誤而導至溢繳者,返還年限不應有時間限制,政府多收人民的錢,無論時間多久,都應該退還才合理。

全民一起廢獎金 拒絕做國家的ATM

【記者蕭羽西/桃園報導】 11月13、14日法稅改革聯盟全台串聯,呼籲全民別再「稅」懶覺,爭取自己的賦稅人權。宣傳稅務獎勵金危害全民,疾呼全民一起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辦論壇網路直播宣導,並以LED車、機車、拉布條、舉牌、站上肥皂箱街頭開講等方式,揭露台灣驚世世界紀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醜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