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茗/高雄報導】獎金製造冤案!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高屏地區志工12日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志工指出,稅捐機關勿因奬金而濫開稅單,製造冤錯假案,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主動撤銷太極門假稅案81年度違法課稅處分。

法稅改革聯盟林姓志工表示,獎金制度用於學校、醫療機構及警政系統所衍生的教育變質、醫生失去醫德及警察竄改犯罪數字等弊端,並沒有真正達到原先設定的理想,反而在獎金與績效制度下,扭曲了人性。他指出,早期查稅獎金早已廢除,現行的稅務獎勵金是沒有法源依據的,不但衍生分配爭議及民眾誤解,財稅機關首長領取高額獎勵金,卻未能照顧第一線基層稅務同仁,更嚴重的是税務人員會因為奬金而濫開稅單,製造冤錯假案。

志工以人權指標性案件太極門冤錯假案為例,太極門案經過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欠稅確定,並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屬免稅所得,108年底,國稅局基於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更正80、82、83、84、85年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為零,與刑事判決結果一致,國稅局卻違反一致性原則,唯獨將81年度的敬師禮當成補習班學費,持續強徵課稅。

志工表示,為了能領到更多的執行獎勵金,行政執行人員的荒唐作為也不遑多讓。他指出,行政執行署還沒執行竟公然在公文上寫好簽呈「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署1/2,是否同意,恭請裁示」等字眼,很明顯就是牽涉到獎金與績效的分配了。

志工呼籲,稅捐機關應捨棄高高在上的心態,才能聽到民眾追求正義的聲音,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主動撤銷太極門假稅案81年度違法課稅處分。

圖一:11月12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一起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二:志工呼籲主動撤銷太極門假稅案81年度違法課稅處分。

圖三:民團於高屏地區各景點以宣傳車、機車連等方式,宣導正確法稅知識,並要求政府真正落實賦稅人權及法稅改革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