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許虞哲(圖片擷取自Yahoo論壇)

文章及圖片出處:Yahoo論壇

2018年3月13日 下午3:06

讀者投書:羅吉強(法務顧問)

國際平溪天燈節正月十七剛落幕,春雷就響起,俗諺說「正月雷,遍地賊」,看來確實不假!依財政部103到106年統計,國家超徵稅收高達新台幣5000多億,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建議應將超徵款項返還於民,該案短時間就超過附議人數,財政部回應稱說該款項已全數返還國債,平均每位國民減少了3000元的國債負擔,故無款可還,但事實真的如此?

猶記過年前,財政部才說超徵款項可透過統籌分配款,分給各地方政府當紅包,才過完年,5000億竟已全數蒸發,不但各地政府沒領到,人民想請政府仿效世界先進國家還稅於民,更是癡人說夢。

該筆5000億款項是否真如財政部所說全數返還國債?網友提出確切數字,打臉財政部謊話連篇,網友依據財政部國庫署國債鐘資料,即國債總額除以全人口數為每人負擔之國債,105年12月31日為23.2萬元,106年12月31日為22.9萬元,若依該數據看來似乎是減少3000元,但是若回溯中央社轉發財政部個人國債已少3000元的新聞當日為107年2月16日,當日國債鐘實為23.6萬,根本就是負債上升,財政部明顯說謊,為了不還百姓錢,滿口謊言騙說拿去還國債?哪有越還債越多的道理?

再說,如果5000億都還國債,應該每人可以減少負債2.2萬,但卻只還債3000元,請問全民每人剩下的1.9萬(共4370億)去哪裡了?還請財政部踹共!另外,依據預算法第59條,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請問如此鉅額超徵收額,不管如何挪用都應經過立法院審核通過,至今沒有任何立院審查通過的步驟,更顯見財政部違法瀆職!

而去年因國家已連3年超徵千億,106年前三季公布超徵額為1323億,但民團強烈關注後,第四季總計竟大縮水,最後全年總超徵數卻變成只超徵960億,也就是第四季的3個月,一反3年多來的常態,完全沒有超徵反而吐了363億給百姓?鬼才相信!這麼離譜的數字差異,只是讓百姓更相信原來政府官方數字可能也都如出一轍「不能相信」吧?!簡直是認為百姓都是傻子,全民都不會查證嗎?

財政部近期公然說謊成性,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曾在公共政策平台提議廢除稅務獎勵金,但財政部106.12.18亦曾就相同問題回應民團質疑卻說,「已於105年12月27日修正刪除國稅局核發個人獎勵金,改以團體獎勵金核發」,問題是團體獎勵金,就不是獎勵金?哪門子的政府邏輯?根本就是自己招了,還在發查稅獎勵金嘛!再來,詳查財政部賦稅署106.06.05台財稅字第1060059941號函「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第3條即明文規定獎勵金分團體及個人二種,財政部此舉等於明目張膽說謊,發布不實新聞稿,自作聰明試圖誤導不知情的國人,卻越描越黑!這算是另類「散播謠言罪,意圖散布於眾,且損害國家信用」嗎?如果是,其公務人員更應加重刑責,因為誤導全國人民,也讓政府失信於民,罪加一等!

諷刺的是財政部連續超徵5000億的這4年間,國內經濟幾乎停頓,國民薪資水平倒退17年,物價翻倍狂漲,人民普遍為生計所苦,這樣的背景下,還給人民應得的每人2萬2,有這麼困難嗎?一下說要給地方政府、要還國債、沒錢,奇怪就有錢去付慶富案、兆豐案等,動輒幾百億的負債?!而財政部長、科長、賦稅署等官員屢屢說謊欺騙人民,也都不用下台負責?還是難道要等百姓用選票讓大家一起總辭?難道國家還錢給百姓,不行?而欺騙全民很可以?!百姓要問的是,為何財政部要說謊欺騙全民,而不返還的千億鉅款,若不是要營私中飽私囊,何苦謊話連篇?千辛萬苦,到底居心為哪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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