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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夯的「米其林評鑑」在台灣美食被評比為三星,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同時,財政部長也發表了高見,許虞哲說:「店家誠實報稅是義務,如果有誠實申報,國稅局不會查稅;且假如店家都有誠實申報,何必擔心米其林評鑑?」

法稅改革聯盟認為,店家擔憂的不是「米其林評鑑」,更多的擔心,恐怕是在前端財政部、國稅局,是否有能力落實「依法查稅、課稅」,在後端,法院有無能力救濟遭受稅災的人民。

一直以來在「查稅獎金」的誘惑,以及「查稅業績壓力」的情況下,「稅災戶」已然是新的社會現象與問題,財政部查稅的前提是要依據法律查,而不是憑感覺查,發稅單是依法發單,而不是憑感覺發。

2017年底,納稅者權利保障法已經施行,其中有兩大問題需要被看見:

  •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由財政部從績優的稅官轉任,對其又有考核權,之後這些保護官又會回去當稅官,已被許多專家學者質疑制度有問題。
  • 「稅務法官」:司法院讓直接從勝訴率不到6%的行政法院,直接轉任,核發合格證書。

這些米其林的星級餐廳,一旦被開稅單,若對稅單不服,提出訴願前,要先繳一半。比方說,國稅局認為少繳1000萬的稅,店家就要先繳500萬,這個「繳一半」才能進行救濟的問題,也是法稅改革聯盟一直要求政府修改的,在法院未確定店家是否犯法,就要人民先繳一半才能救濟,已讓許少企業倒閉、人民求助無門,因為沒有繳一半或提供擔保,財政部就可以強制執行人民財產。

法稅改革聯盟呼籲,要求政府落實賦稅人權,拒絕無限大的稅務風險,米其林餐廳在台灣才有保障!台灣的米其林餐廳才不會出走、人才才能留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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