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 Yahoo論壇

2018年5月17日 下午7:00

讀者投書:羅吉強

最近財政部對「稅務獎勵金」又發了第N次澄清稿,這已不知是第幾次了,為何同一件事,官方每次講的都不一樣?人民越看越混淆,哪有辦法澄清甚麼!感覺就是越描越黑,掩耳盜鈴而已,一次次都讓人民傻眼,之前說「超徵款」都拿去還國債,平均國人背債減少3000元,網友拿出數據打臉國債不減反增,財政部馬上改口說是「短估」,又有學者指出,若確定超徵改成短估,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及圖利罪,財政部又立即改成是「歲出跟歲入之差額」,講法一變再變,就是沒有把人民最想知道的「超徵款流向」講清楚,難怪人民對於財政部之質疑從未間斷。

監察院針對財政部稅務獎勵金問題,已於今年4/18提出調查報告共三點,簡單白話陳述讓大家了解:

第一、認定直接以『獎金』形式發放,產生分配爭議與民眾誤解,有欠妥當。

第二、至今仍未刪除首長的個人獎勵金,財稅機關首長在領法定薪俸外,又領取高額獎勵金,實難說服百姓。

第三、93年廢除查稅獎金之後幾年,稅務人員領取的『稅務獎勵金』金額暴增,所以各界當然質疑『查稅獎金』廢除後,是改以『稅務獎勵金』的名目發放,認為稅務獎勵金依舊與查稅有所關聯。

最後監察院該報告總結,「審計部多次指正稅務獎勵金的發放對象及標準有欠合理」,因此要求行政院及財政部必須儘速檢討改善。可見稅務獎勵金的問題非常嚴重,已侵害到政府的體制,更牽涉到財稅單位圖利自己的嚴重司法問題。

之前財政部也曾發稿聲稱「民眾如發現稅單錯誤,可申請退還或行政救濟解決,辯稱是民眾誤解稅務員為獎金而查稅。」但事實上,國稅局開單後,民眾必須自證無稅,而國稅局一貫態度就是,不服就去提行政救濟,要訴願就先繳一半稅金,沒錢的民眾根本就沒有救濟權利,立委質詢財長此事,許虞哲竟表示,人民不用繳錢也可以訴願,只是會強制執行而已,原來財長都習慣硬拗,根本沒有賦稅人權觀念,難怪風行草偃,「稅務員任意曲解法令」風氣也就上行下效,人民財產永遠被不當壓搾取財。

財政部自103至106年,連4年多徵收百姓5000多億稅金,而稅務人員們年領預算一億以上的稅務獎勵金,如因國家經濟起飛超徵,而稅務員爽領獎金,還情有可原,但事實是這4年,經濟停頓,物價飛漲,薪資倒退17年,人民普遍為生活所苦,根本不該有超徵的反常現象。立委盧秀燕就曾指出,超徵稅款許多來自於惡意的查稅,可見稅務獎勵金與超徵有絕對關聯,監察院既已對財政部提出糾正,財政部於法、於理、於情皆不合,就趕快順應民意廢了,不要再硬拗了!這樣只會拖垮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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