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五大罪狀

一、超徵五千億不還人民,流向不明

你知道嗎?最近4年來,根據財政部新聞稿公布,政府每年超徵 款項破千億,2014年,超徵1088億;2015年,超徵1878億;2016年,超徵1274億。2017年,財政部初估超徵960億,四年合計約超徵5200億元。如果平均攤還給台灣2300萬人,每人可退得兩萬二元。

按理來講,稅收應該與經濟成長成正比,經濟愈好稅收愈多,經濟愈差稅收愈少,台灣連年超徵稅收破千億,但我們的經濟真的有這麼好嗎?近三年來台灣GDP成長不超過3%,從低迷的消費力、停滯不前的薪資水平來看,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那既然經濟不好,那政府超徵的錢又是從何而來?

深入了解退還超徵

二、違法編列獎金,涉及圖利

稅務人員原本的稅務獎金,早在2004年就由立法院三讀廢除,現在的「稅務獎勵金」是財政部硬拗出來的,根本沒有法源依據。這樣魚目混珠,只是為了逃避法律管制,讓稅務人員自肥罷了。然而,這造成了數百萬件稅務冤假錯案,趕跑資金人才,扼死台灣經濟。以下就先從法條之修訂歷程解讀其玩法營私之手段。

深入了解廢除稅務獎勵金

三、提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額,才能免除強制執行

若是人民無力先繳一半稅金,就只有等著被強制執行、沒收財產,甚至限制出境或管收。有能力繳一半稅金的人民,先繳了一半稅金,還要自己聘請會計師、律師,繼續打無盡期的行政救濟,痛苦可想而知。武器不平等、立足點不平等,等於先把人民的手腳砍掉,再來跟政府打,非常沒有公平正義!重點是,這樣的規定是違憲的。據了解,先繳一半稅金才能取得救濟資格,原來的規定是在提起復查時,後來這個規定被大法官解釋違憲而撤銷,卻在訴願程序中借屍還魂,同樣是在荼毒人民。

深入了解廢除訴願繳一半

四、濫用解釋函令課稅,課稅不公開不透明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曾問國稅局人員,你們課稅到底依據什麼?99%的稅務員都回答是:「解釋函令」。但解釋函令僅由財政部自訂,國稅局執法,豈不是球員兼裁判。去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立委在財政部的壓力下,竟然沒有廢除解釋函令,只加了一個「須公開」的前提。但怎樣才算「公開」?!終究還是稅務機關說了算。

深入了解9000多條解釋函令

五、違法製造萬年稅單,至今未平反冤案

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陳志龍教授觀察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但是新型態的「準警總」繼承作政治整肅的工具。尤其1996年民選總統後的政府犯罪,轉變用司法、稅法及特務三大系統。舉例當年宗教掃黑波及無辜,太極門也不是宗教,卻也遭政治整肅。陳志龍指出,台灣法稅改革就是反政治整肅、反法整肅、反稅整肅。批評在司法與稅務人員未秉持公平正義下,淪為政治整肅的工具,導致國內司法亂象叢生,賦稅無法無天。

深入了解1219事件

行動緣起
台灣在1987年解嚴以來,30年來威權時代的遺毒,專家學者稱「後威權時代」,部分司法與稅務人員沒有秉持公平正義,淪為政治整肅的工具,製造出許多冤錯假案,導致司法亂象叢生,賦稅無法無天。財稅機關未經立法,逕行編寫九千多條解釋函令,導致違法烏龍稅單滿天飛,甚至有稅災戶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2016年12月19日人權紀念夜,由數十個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共同在凱達格蘭大道設立了「1219人權紀念碑」,然而兩年過去了,台灣司法及稅制到底改了什麼?冤稅假案到底解決了多少?

發生在1996年12月19日一連串整肅事件,猶如白色恐怖的威權迫害再起,專家學者稱之為「稅法228事件」,監察院人權保障彙編定調為「人權迫害事件」,甚至在建國百年賦稅人權白皮書列為團體人權遭迫害案件,至今根本沒有平反,彰顯政府違法利用法稅威權嚴重侵害人權問題。

每個人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台灣需要你我一同守護,讓所有無辜遭到迫害的冤錯假案都能獲得平反,讓台灣下一個30年,不再有人受害,真正落實民主、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

時間: 2018/12/19 13:30-20:30
地點: 凱達格蘭大道
主辦單位: 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

活動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133426829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