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投訴,他的太太於去年(2017)4月突然過世,國稅局把他太太的帳戶全部凍結,國稅局到今年(2018)3月仍未核定須繳多少稅,財產都不能處理,摩托車也不能辦過戶,股票從120元跌到87元,稅務員卻說:「股票要跌也沒辦法對抗!」由於太太生前的財務他平常都不去過問,要舉證都得一家一家銀行跑,這位先生說,沒有完稅證明不能辦繼承,女兒在澳洲要生小孩了,稅務員跟他說:「我不給你負責這個!」民眾痛批,稅務員要拖多久民眾都不能過問,法令給國稅局的權限未免太大!

 

另一位陳先生(遺囑執行人)出面陳抗投訴,公證遺囑立遺囑人的郵局存款餘額新台幣479萬8327元,他為了辦理完稅奔波將近兩個月,仍未見國稅局審核完成,耽誤完稅、繳稅及後續遺囑執行,陳先生疲於奔命,花費新臺幣10幾萬委任專業代書及律師尚無法完稅,勞民傷財,連法院公證人都看不下去了,陳先生(遺囑執行人)除了自力救濟,訴諸輿論公評,又能奈何?逼著陳先生(遺囑執行人)走上街頭,不斷的陳情投訴監察院,並以書狀告到法院。

 

財政部長許虞哲曾公開表示,講人權,那就不用課稅了!給予稅官無限上綱的權力。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曾表示,國家課稅必須遵循一定之法律程序,且符合憲法對納稅者權利之保障理念。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黃俊杰教授表示,隨著兩公約推動,台灣面對國際社會的共同水平,就不能漠視人權。

 

台灣稽徵人員長期「把每個人民當賊」、「以多收稅為榮」高高在上的心態,久而久之,徵納雙方對彼此就越發仇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在去年年底施行後,許多條文期待稽徵人員由「課稅優先」轉向「為民服務」的心態,在繁雜的稅捐法令中提供人民必要的資訊,在人民為了複雜的稅捐申報、憑證開立苦惱時,可以主動伸出援手。這不僅是許多先進國家稅改的重要方向,也是台灣稅捐機關要努力的巨大空間!

民眾主動找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訴說稅災遭遇,一起舉牌推動稅改。
人民站出來呼籲政府「撤銷所有違法稅單、廢除財政部稅務獎勵金、超徵款退還給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