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華穗/臺中報導】
稅官貪圖獎金,把人民當成提款機,其行徑宛如暴龍獵食,吃人不吐骨頭。法稅改革聯盟今(14)日在臺中市文心森林公園,以行動劇諷剌不知民間疾苦的稅官,與不把對人民有利證據放在心上的法官,猶如恐龍。

被學者專家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假案,侯寬仁以互為矛盾之常業詐欺罪與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罪,而此兩罪已經最高法院定讞,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獲冤獄賠償,國稅局課稅行政處分仍殘留81年度未解,迫害太極門至今已近25年,究其原因,不外乎稅官貪圖獎金,不把人民的苦難看在眼裡。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從事稅務稽核32年,他認為國內四大非法課稅案,太極門應是第一案!他指出,太極門案一直都在假案中,當初(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以司法藍波姿態,誣指為詐欺的非法所得,就不在課稅範圍;結果詐欺辦不成,大張聲勢、沒有結果之下,又找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是補習班收入。黃坤光指出,非法所得與合法所得是不能並存的,侯寬仁以為雙保險,其實是自我打臉,互相衝突矛盾,這就是非法課稅!

法稅改革聯盟賴姓志工表示,這麼明顯的錯誤可以拖25年,反應比恐龍還慢,但吃人的行徑比恐龍還恐怖。國稅局把81年度不願撤回的理由推給行政法院的枉法裁判,盧姓志工表示,太極門稅案是刑案衍生出來,依刑事優先原則,國稅局依法本應等刑案判決確定,不應搶先開出違法稅單,行政法院也應等候並參考刑案判決確定的事實。

更離譜的是,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在一次駁回人民告訴案件後的記者會,當記者問林秋華有沒有看到對人民有利的證據?他竟然回答「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

法稅改革聯盟黃姓志工表示,恐龍稅官加上恐龍法官連成行政救濟一條線,人民不論怎麼努力,永遠是輸家,呼籲臺灣人不能小看這個體系的恐龍官員,站出來大聲護衛自己的人權。

法稅改革聯盟以行動劇諷剌不知民間疾苦的稅官,與不把對人民有利證據放在心的的法官,猶如恐龍。
志工以自行車繞行市區,提醒民眾小心恐龍稅官與恐龍法官。
志工高舉標語,呼籲民眾支持廢除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