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曉茗/高雄報導)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高屏地區志工18日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並推動法稅人權改革,呼籲廢除不合時宜的惡法,共創人權法治社會。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林先生引述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連福隆在今(2023)年4月1日「世界公民日」論壇中表示,法律是否有道理取決於是否具備良心,當法律不尊重平等原則和公益原則,將損害人權的法律寫進法條並且立法,就是非法,也是違法。

志工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中的「然實務上有因案情複雜而難以查明者,不在此限」的但書規定為例,表示稅捐機關反客為主以但書為原則,只為維護本身的課稅權,卻無視嚴苛的課稅命令已超越母法,將導致惡法持續危害人民的權益!

志工表示,當惡法已侵害憲法人權保障,執法者如仍堅持用惡法亦法的理由強制執行,不僅失去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反而造成人民權利的損失。如同法盟志工多年來倡議的法稅人權議題,其中「萬年不死稅單」就是來自於法稅惡法造成對人民的苦果。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法律人常說「惡法亦法」,若國家機器依據惡法來霸凌人民或侵害人民權益,這樣的「惡法」就是違法和非法,必須修改或廢除。

圖一:民團呼籲廢除不合時宜的惡法,共創人權法治社會。

圖二:6月18日民團舉辦大規模「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全台串聯行動,號召全民成為法稅改革的推動者。

圖三:民團以宣傳車、機車連、舉牌和拉布條等方式,在各個重要道路倡議正確的法稅知識。

圖四:志工表示,「惡法」就是違法和非法,必須修改或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