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楊評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聚集21位各領域團體,8月7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盤點自2017司改國是會議結束至今的改革成績。蔡總統任內所推動的司改項目及範圍雖為歷任總統之最,蔡英文總統在第一任就職時,親自召開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直指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但執政七年下來,為何卻讓人民大失所望。
2023年7月13日在台灣大學應用力學館舉辦論壇,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指出,司法改革最主要的對象是檢察官和法官,可是我們每次司法改革,都把負責實踐司法改革權責單位交給司法院跟法務部?司法改革怎麼交給要被改革者呢?而且司改國是會議中還有多項針對被害人保護的決議。然事實上,蔡政府卻讓加害者連連升官,這對受害人來講就是酷刑,全民當然會質疑司法改革在改甚麼?!
筆者以為身處法治社會,尊重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原則。然而,最近一系列事件卻引起人們關注,特別是侯寬仁檢察官曾經辦理的「游日正案」的方式,以及他日後的升官過程,更是充滿了疑團。
時任檢察官侯寬仁曾辦理的「游日正案」再度成為眾人討論的焦點。據媒體報導,檢察官起訴書所提供的相關證人,均指稱公所例行公事。至於被告村里長長轉發買票錢、香皂和宣傳單,被告收受買票錢的民眾幾乎都翻供,並表示當初在偵查筆錄上簽字,是受檢警言詞威迫或不懂法律誤導所致,可謂違反了法治精神。更令人瞋目咋舌的,檢警在漏夜偵訊中手段極端,至使鄰長莊恭義因情緒激動而中風,送醫急救未脫離險境而造成遺憾,令人不禁質疑,這樣的手段是否合乎道德與法律規範?
此外,筆者認為須要關注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時的態度和做法。他似乎更傾向於將辦案過程作為一場英雄式的表演,如周人蔘案、太極門案都是先運用媒體打擊被告,忽略法律的核心精神-公正。值得注意的是,侯寬仁擔任檢察官期間在辦的一些大案中,包括馬英九及呂秀蓮案,都同樣出現筆錄不實的情況。然而,我們卻無法不去關注一個問題,為何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類似情況下卻能避開懲處?這樣的雙重標準是否適用於所有人,還是只對特定人物?
最讓人感到疑惑的是,侯寬仁檢察官辦了這些重大案件後持續升官,一路高升。這似乎與他辦案過程中的種種爭議有些關聯,是否有某些不為人知的幕後力量操作?是否與他辦理的太極門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公權力最擅用刑事、稅捐手段迫害人權,7月13日的論壇中,吳景欽教授表示2017年的一個小組決議,要成立一個獨立性、客觀又有中立性的「司法科學委員會」,因為當時的討論認為辦案都強調被告的自白,而被告的自白大多是用不正當方法取得,但只要一萬個案件裡面有一個miss掉的話,就是送上斷頭台了。台灣很多冤案都是因為不夠科學,因此所謂科學鑒定都送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自今年四月起行政院開始組織調整,法務部也提案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吳景欽教授對此質疑「獨立的國家司法科學機構可以這樣設嗎?」
吳景欽指出:司改國是會議所指的司法科學機構,是為司法科學的政策決定、教育訓練及實驗室認證與證照之核發,並非直接從事科學鑑定。而法務部提議的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是由現有的法醫研究所升格,就會將原本的法醫鑑定擴及到刑事鑑識。這將會獨占所有科學鑑識,踰越了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
一般推測,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後,院長一直會由現任所長侯寬仁再升任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院長一職。古有智者言,好官德是真國寶;今有學者指出,「極大的權力讓人暈頭轉向,極大的利益讓人喪心病狂」,官員「德要配位」是一種「平衡」,因為這樣的官員在執行政策時,會把人民的福祉放在首位,不易被權力利益誘惑,官員若沒德沒才,又不知是非對錯,就是「竊位」,人民會遭殃受害。
歷史上有許多好官,例如:唐朝的狄仁傑、宋朝的包拯等,為大家所熟知,他們都一心為百姓著想,儘量減少百姓的負擔,還為很多人平反冤假錯案。好官不會與民爭訟,前年8月南寮漁港發生老婦人晨運時,遭6隻流浪狗攻擊跌倒致死,市府坦承事故發生前,至少接獲3起申請流浪犬捕捉事件,但市府沒有作為,法院判決新竹市政府須賠償家屬269萬元。對此,新竹市政府提起上訴,但新竹市長高虹安認為「政府行政要近乎人情,不能純粹依法論法,仍要考量實際的人民感受」而交辦產發處「撤回上訴」。這是一個[民 ]在我心的好官樣。
筆者呼籲有關部門,對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進行深入調查,以確保司法公正得以維護。德不配位必有災殃,一人之錯或許影響不大,但若此人擁有公權力,犯錯、違法,其影響的層面就有檢視與思考的必要,侯寬仁任職檢察官的種種辦案手段,讓台灣法治領域陷入嚴重危機。我們應當審慎看待這起事件,深入探討台灣司法的問題和困境,並推動價值觀的變革,真正做到維護人權和提高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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