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柳一變
沒有人知道偵訊室裡發生了甚麼事,但問話的口氣似曾相似。說黑道或許太過,但戲謔、威脅、侮辱等一副以大欺小的模式,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聞。
或許押人逼供比較省事,或許威嚇讓人恐懼能提升效率,或許條件式的誘人認罪遠比釐清真相、找尋證據來的容易,或許羈押可以達到一定的脅迫目的—然,冤案的發生,不都是類似的情境,累積堆砌而成嗎?
京華城案於5月20日開庭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發言時喊冤表示,2024年9月27日被偵辦時,檢察官林俊言嚴厲的訊問他,突然拿出一封簡訊,也就是他對於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捐210萬元表示致謝的內容,據此指控他涉嫌收賄罪,在他根本來不及反應之下,就將他當場逮捕,羈押,而經過最近幾次朱亞虎的作證,很明顯已證明收賄罪指控是「莫須有罪名」,「我是無辜的」。
日前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夫人,不堪其夫婿遭到司法羈押的折磨而墜樓自殺,彭振聲前副市長於開庭時聞之後,立即放聲痛哭,哭喊「他是冤枉的,他不想活了,他怎麼出生在這樣的國家」
媒體上知名律師發表的言論,「當羈押成了常態運用,令民眾對司法啟疑」。檢察官論壇曾出現這樣的主題「檢察官不應淪為政治打手,更不應將辦倒政治人物當成戰功,藉此作為自己升官的終南捷徑」,有檢察官留言表示,這盤棋已經輸了,輸的是整體檢察體系聲譽。
一場案例讓司法的公信度受到各界莫大的質疑與挑戰。暗室裡甚麼都可能發生,權力或暴力在公義與私慾間擺盪,或許釐清真相沒有想像的容易,但拒絕暴力總有其可以堅持的尺度吧!不敢要求如偵探小說般的細膩,但也不至於淪為威權的工具。權力與暴力總在無法監督的情況下角力,是默許還是恣意,無怪乎有立委表示,檢察官是天下最令人害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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