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台灣法律網

文 / 邱湘

立法院近期協商貨物稅補助方案,確定延長至2030年底,並加碼新購車族群適用。表面看來,這是對消費者的「大利多」: 汽車汰舊換新最高減徵10萬元、機車最高減6,000元。消息一出,朝野立委紛紛沾沾自喜,政府也樂於宣傳「替民眾省荷包」。

然而,這真的是替人民省錢嗎?事實卻正好相反。

台灣的車價高居全球前段班,核心問題正是「貨物稅」的不合理設計。一台2000cc車款,售價100萬元,光貨物稅就高達25萬元,等於直接把民眾辛苦繳的稅金壓在車價裡。這25%的稅率是以40年前保護國產汽車工業為理由設下的,如今國產車與進口車競爭早已全面展開,卻仍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這次補助說要減5萬、10萬,看似「釋出善意」,其實只是把原本不合理的稅收稍微退回一點,卻繼續維持制度本身的荒謬。試問,若根本問題是台灣車價被稅金推高,那麼補助只是杯水車薪,甚至還製造市場混亂。

車商喊苦,消費者觀望。因為大家都算得出來,8月買車的人,9月馬上虧5萬元;於是消費者寧願停看聽,造成車市「先凍結後補血」,對產業一點好處也沒有。

更諷刺的是,政府一方面說要減稅,另一方面卻用補助名義綁住人民繳的稅金,製造「有省到」的假象。實際上,台灣車價早已因貨物稅高企、總代理哄抬,再加關稅、營業稅層層疊加,導致車價比鄰近國家高出數十萬。長期以來,台灣消費者不只是買車,還在為一個過時卻頑固的制度買單。

貨物稅補助延長五年,對消費者而言,不過是「買車時間差」的算計遊戲;對政府而言,卻是繼續維持龐大稅收的最好藉口。真正應該面對的問題,是 貨物稅本身是否合理存在,而不是每隔幾年拿出「優惠」來安撫民怨。

台灣人買車當盤子,已經超過40年了。再不正視貨物稅問題,所謂的「補助」永遠只是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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