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選舉時鬧得沸沸揚揚的浩鼎案嗎?
今天我們不聊選舉
要來聊聊賦稅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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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題是「沒賺到錢到底要不要課稅?」

新聞連結:稅率嚇死人 浩鼎員工成賣身奴

【故事是這樣的】

201618日浩鼎開放員工用248元認購股票,等於一張24.8萬元,當天的股價收盤價格是648元,一張大約是64.8萬元,64.8-24.8=40萬,國稅局便用一張40萬的價格納入所得,當時因為要新藥解盲了,員工都對結果抱著希望,所以沒有賣出股票,結果解盲失敗,股價下挫,不過不少員工還是抱著支持公司的態度,繼續持有股票,不過等到今年收到了國稅局的稅單一切豬羊變色。

因為國稅局要他們用一張40萬的價格繳稅,國稅局認為認購股票的當天股票價格就是員工的所得,但員工們還沒有賣出股票,並無所得來負擔這麼高的稅額,導致員工平均都背了4.5百萬的欠稅費,員工根本沒賣股票,沒收入還要繳幾百萬的稅,覺得自己好像「賣身為奴」。

【小知識】

1. 公司配給員工的股票都算是所得
2. 國稅局認定的股票價值是公司交付股票給員工的當天時價
3. 計入所得算法:當天股票價值-員工認購價值

【小故事大啟示】

公司配股都是要計入所得的
千萬不要以為沒有賣股票就不用算所得了
這會讓你吃上額外的稅單
之後收到公司配股先別高興太早
先想想看自己有沒有辦法繳出這些稅額
不然可能會像浩鼎的員工一樣,陷入天價稅單中

【思考】

雖然浩鼎的員工依法要繳這筆稅,但是如此天價的稅額,公司是否有盡了告知義務,國稅局是不是也有義務示警人民一下,將要繳交暴增的稅額?否則稅法多又複雜,民眾怎麼又會料想到會有這種問題呢?

【結語】

法律是要用來保護人民的
衷心期盼
別讓法律成為讓人民痛苦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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