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新北市三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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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區龍恩里與龍學里里民熱烈參與「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

記者黃稚丞/新北報導

被視為保護「官」而非保護人民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2017)年底在諸多質疑的反對聲浪中上路後,不僅有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還有更多的專家學者與稅災戶站出來呼籲政府必須修法,真正落實納保法「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並實現公平課稅與嚴守程序正義」的精神,由法稅改革聯盟主辦,新北市三峽區龍恩里辦公處黃家賢里長與龍學里辦公處周秀鳳里長協辦的「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三峽區北大龍恩龍學兩里聯合服務中心舉行,邀請到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進行專題演講,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長蔡維杰及法稅改革聯盟青年代表與談,希望喚起並提升里民對賦稅改革及賦稅人權的了解,進而透過全民覺醒,帶動法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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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與談人以及主辦單位代表合影。(蔡維杰監事長右2、劉承武副理事長右3、周秀鳳里長左4、陳同學左2)

面對稅捐人員違法的課徵稅收,劉承武表示,「恐嚇取稅罪」未來應訂成立法。他並表示,必須改變現在的行政法院九死一生——人民打官司打到最後,十件有九件都死光光的現狀,要改為人民有權利選擇在民事法院或行政法院進行稅務訴訟,所以我們可以提公投法,應該要有這樣的選擇權,因為美國就是採用這樣的制度,因為美國認為人民跟國家是一樣大!

劉承武還提醒大家記得一件事:「『協調權』是違法,請拔掉!」他指出,國稅局不適合擁有協調權,應該由司法官或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來做,這才叫做三權分立。權力分立及權力制衡是台灣立國之根的憲法原則。

蔡維杰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年12月28日上路,財政部也是大力宣傳對於中華民國的賦稅人權有非常大的保障,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找納保官,納保官會保障人民的權益。但是常常與國稅局接觸的蔡維杰說:「你今天是魔鬼,明天穿著牧師道袍就會變天使了嗎?」他更質疑納保官的甄選標準是一個「績優」的稅捐人員,代表的是稽徵的效率非常好。今天請來當納保官應該是站在國稅局的對立面,績優的納保官能做得到嗎?

蔡維杰還以中南部某區國稅局宣傳的納保官「政績」實例提到,納稅者因為繳不起稅單而找上納保官,納保官為其想的辦法就是分12期繳交。然而,現行制度中,若是真的遇到這種狀況,行政執行署可以依職權讓納稅者最多分36期繳交,相形之下,反而更優。蔡維杰表示,納保官應該是用來保護納稅者,但是依上述例子,納保官變成溝通協調的角色!要協調自己來就好,何需納保官?由此可見納保官依照現行的角色來看是很不合理,也是違反人性的設計方式。

雖然還不是納稅義務人,目前大四的陳同學也注意到台灣的稅制出了問題。他提到財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出2014年到2017年稅收,超徵總和超過5000億元。大家是否想過這些超徵的錢從那裡來?有很多的企業都曾經被國稅局以「多少繳一點」的理由,繳交了本來不應該繳的違法稅單,這不僅增加企業額外的成本負擔,甚至被這樣搞到倒閉,人民怎麼有就業機會?怎麼會有好的待遇?他說:「或許和許多人並沒有直接相關,但是在一環接一環的情況下,到後面還是會影響到我們,所以跟我有關,當然也跟在座的各位有關。希望大家一起站出來,捍衛自己的賦稅人權。」

黃家賢里長提到,法稅改革聯盟帶來一個正確的概念,「如果說我們的稅收是足夠的時候,應該要把超徵的稅收來幫助我們新北那麼多的年輕人,給他們有一個好的開始,這樣子的互相幫忙,會讓我們的國家更加的健康、強壯,而且可以是一種真正愛民的表現。」對於稽徵人員的稅務獎勵金,他也表示,一個份內該做的事情,如果還用獎金來鼓勵的話,會有一種現象,就是他會想盡辦法去做徵稅的動作,徵稅就會過度,也是造成稅收超徵的原因。他建議稅務獎勵金可以考慮將其刪除,讓真正在做事的人按照法理,不要為了獎金去超徵,不要讓百姓承受這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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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區龍恩里里長黃家賢(左)致贈感謝狀給法稅改革聯盟。

周秀鳳里長表示:「今天很感謝主辦單位來講稅法的體制跟大家的基本權益,大家就好好的來聽,就對法稅會有更一層的認識。如果能夠這樣子,讓我們的台灣稅法能夠更上一層的改革,也是大家的福氣、社會的福氣,共創國家更美好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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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區龍學里里長周秀鳳(左)致贈感謝狀給法稅改革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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