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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記者游仁汶/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自本月3日起至今,強力執行汽機車燃料稅欠繳案,僅2周光景就徵起高達516萬多元欠費,而光欠費排名第1與第8名的同一家公司負責人就積欠共124萬元,已在昨日繳清。台北分署提醒,民眾如果收到各行政執行分署寄發的繳款通知書,務必在期限內繳納,否則將面臨遭扣押存款、薪資等財產,甚至查封拍賣車輛、不動產。全國共徵起2558萬多元。

行政執行署指出,本次全國13分署同步執行「強力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案件專案」,共徵起金額2558萬1322元,查封義務人汽車93輛、機車2輛,另查封不動產246筆及挖土機、電腦設備、木雕等動產。

台北分署表示,民眾擁有汽、機車並行駛於公路,依法每年應繳納燃料使用費,逾期未繳則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各地區監理機關移送執行。而根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經公路總局各地區監理機關發單移送民眾未繳的燃料稅共計19126人、42535件,總金額高達4374萬8565元。

至於行政執行署所列管的「全國欠繳燃料使用費50名大戶」當中,台北分署轄下就有8名,名下多有車輛卻累積多筆欠費未繳,金額在15萬元至90萬餘元間。

台北分署自本月3日起至今日強力針對轄下欠繳大戶,以及名下有車輛卻遲不繳清欠款者,由行政執行官率書記官、執行員偕同移送機關人員強力執行,查封車輛、不動產。欠繳大戶中排名第1與第8名為同一家工程公司負責人,共積欠124萬元,已於昨日開立支票繳清。

另一排名第18的欠繳大戶為新店區一家駕駛訓練班,欠費23萬元,經台北分署通知監理機關辦理禁止異動登記名下車輛,並要前往查封車輛後,駕訓班隨即繳清欠費。另排名第22、第27的2家遊覽車公司,也在昨天分別繳清20多萬元的欠費。

名下有車輛卻不繳清欠款的重點對象方面,一名曾姓義務人欠繳燃料稅、使用牌照稅等稅款,本月5日被台北分署查封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的土地建物後,已在11日繳清65000多元欠款。一名謝姓義務人欠繳4萬元,名下一輛2016年份的三菱轎車隨即在本月10日遭現場查封後拖回保管。

而一名翁姓義務人因欠繳14萬多元,名下位於台北市吉林路的土地建物已在今天上午遭到查封,後續若不繳納將被擇期拍賣

台北分署表示,自本月3日至今日為止,共強力執行徵起516 萬 8664 元,提醒民眾依法定期繳交燃料稅,如逾期未繳,監理機關會將案件移送執行,而民眾若收到各行政執行分署寄發的繳款通知書,務必於所載期限內繳納,否則將面臨存款、薪資等財產遭扣押,甚至車輛、不動產被查封、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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