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陷入貧窮與看不見未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現任部長許虞哲竟連續四年,超徵稅收共五千多億元(表2),且堅持不退還人民。財政部還發新聞稿聲稱超徵之稅收要用於減少債務舉借,又說要發放「百億超徵紅包」給各地方政府。明明是超收人民稅金,憑何權限,可自行決定逕自發放地方政府,還聲稱是「送紅包」?簡直膽大妄為,視民主法治為無物。

表2:張盛和、許虞哲超徵稅收一覽表

年度 超徵稅收    (單位:新台幣元) 財政部長
2014年 1,088 張盛和
2015年 1,878 張盛和
2016年 1,278 張盛和、許虞哲
2017年   960 許虞哲

資料來源:2018.2.14財政部統計處「2017年稅收徵起情形分析」

從93年到106年,財政部總共超徵7,889億,國債卻從3兆6千億元,攀升到將近5兆4千億(表3),財政部號稱「減少債務舉借」的結果卻是國債不斷飆升,顯見財政部根本是說謊,欺騙全民。

99年身為財政部直屬首長的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在其任內就曾表示: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必須非常精確,有超收的部分,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關係;前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暨前立法委員羅淑蕾也曾表示:國家不是營利單位,應要維持收支平衡,人民繳稅是為了支付國家的支出,當收的稅已超過國家支出,理當還給人民。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暨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教授黃俊杰也表示:「超徵的稅收要還給人民。唯有把人民當作主人,國家才可以存續。」

早在97年,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帶動黨團大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在近兩年稅收超徵情況下,實施全民退稅,謝長廷、柯建銘、賴清德亦均同意退稅。而前行政院長陳冲、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及會計師許祺昌也都表示應「還利於民」,立委賴士葆、盧秀燕也主張應「還稅於民」。從以前到現在分布在台灣各角落,不分黨派的基層里長及各級民意代表,幾無人不認為超徵稅收應該退還人民。然財政部在許虞哲帶領之下,竟膽大妄為,公然違背憲法、違背法律、違背政府、違反民意,拒絕退還。

此次,退稅每人可退得約2.2萬,一家五口可退11萬,在不景氣的現在,可以舒緩大家日益升高的財務壓力。

新加坡、澳門、香港、南韓等,都曾經還稅於民,帶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而美國當初因為對抗不合理課稅而獨立,200多年之後成為世界強權,最近川普稅改採取降稅,將引進資金帶動發展;反觀台灣卻嚴重超徵,導致台灣稅災氾濫,企業倒閉、企業外逃,外資撤離且不敢來台投資,年輕人低薪沒有工作機會,不敢婚、不敢生,甚至出國當台勞,更造成有些人資產被凍結、帳戶存款被強制執行、房產被查封拍賣,還被銀行抽銀根,造成公司無法周轉、個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因而家庭失和、妻離子散,或被限制出境、滯留海外,有家歸不得而客死他鄉,甚至被拘提管收,失去自由,更有人因冤稅得重症、憂鬱症,還有人因此而自殺身亡。而財政部長許虞哲竟還聲稱: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試問有哪一個民主國家的官員,敢公然蔑視人權?以國家公權力欺負手無寸鐵的人民?

《大學》有云:「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即財富在政府,民心就會崩解;財富若散在民間,民心才會聚集。

3:自2004年以來全國賦稅收入超(短)徵情形及國債概況

年度 超(短)徵(億元 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億元 中央政府短期債務未償餘額億元 債務(包括短期及一年以上)億元 平均每人負擔債務(單位:萬元)
2004 486 33,621 2,401 36,022 15.9
2005 1,877 35,496 1,570 37,066 16.3
2006 1,295 36,226 1,100 37,326 16.3
2007 1,191 37,182 650 37,832 16.5
2008 195 37,781 1,318 39,099 17.0
2009 -2,538 41,263 2,400 43,663 18.9
2010 46 45,365 2,400 47,765 20.6
2011 687 47,509 2,791 50,300 21.7
2012 -258 49,966 2,750 52,716 22.6
2013 -296 51,466 2,146 53,612 22.9
2014 1,088 52,759 1,900 54,659 23.3
2015 1,878 52,968 1,340 54,308 23.1
2016 1,278 53,440 1,429 54,869 23.3
2017 960 53,483 430 53,913 22.9
合計 7,889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發布「2004年至2015年各級政府公共債務概況表」、「各級政府公共債務概況總表」(2016年度及2017年度)

【法稅改革聯盟  記者/鄭惠慧、許經國、李均衡聯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