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伍蘭穗

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預算超支 濫稅貪污 國債爆表 必定亡國

對於稅收四年超徵5000億,財政部有一說要還債,另一說要發給地方政府,其實這是違法的。依預算法第五十九條:「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第六十二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政府的每一分稅,都應該是依法徵收,並依預算法案才能動支,絕不可擅自動用。然而,經濟衰退、國債爆表、超徵5000億三件互相矛盾之事同時發生在臺灣,說明了財政部不能有效管理國家預算。歷史上多有先例,若不能嚴格管控預算,超支、濫稅、貪污、負債、亡國幾乎是必然相繼發生,英國查理一世斬首、法國路易十六斷頭、明朝崇禎自縊、俄國尼古拉斯二世槍決,悲劇如出一轍。相反地,和路易十六大約同時代的英國,卻是政府嚴控收支依法徵稅,成就日不落國稱霸百年;同時代的美洲殖民地人民,也是因為反抗濫稅而建立美國,繼英國之後又稱霸全球百餘年。以下檢討十八、十九世紀英法兩國的財務,並觀察現代美國保護納稅人之法條,以謀畫臺灣未來。

法國因預算平衡而強大 因濫稅超徵而亡國

法王路易十四於1661年任用柯爾貝(Jean-Baptiste Colbert)為助理,柯爾貝隨即揭發了財政部長富凱貪污。他致力於建立賦稅制度,並維持預算平衡嚴懲貪腐,他說:「徵稅的藝術在於拔最多鵝毛,又聽到最少的鵝哀號」,使得法國不濫權課稅而有足夠稅收。1669柯爾貝出任海軍大臣,以強大財力建立強大海軍,讓法國由跨洋貿易獲得大量財富,讓法國成為海權時代第一強權。

可惜,路易十四要的是擴張王權,以避免法國像英國一樣轉為君主立憲。路易十四倡「朕即國家」,耗竭國力不斷對外侵略,又耗預算之半建凡爾賽宮,其中以鏡廳最為奢華,供路易十四款待各國使節,就是要震懾鄰國,柯爾貝對此大力反對。路易十四還鼓吹君權神授,但這需要教會洗腦人民,好對他個人崇拜。路易十四不僅給教會極大經濟特權,甚至讓貴族輪流出任高階公職和神職,形成「教會+官員+貴族」特權階級,好鞏固王權。柯爾貝犯顏直諫未果,於1683年抑鬱而終,他建立的預算平衡制度、廉能文官團隊和「拔鵝毛不哀號」名言,很快被毀棄,此後法國「教會+官員+貴族」不但依法免繳稅,還可以不依法徵稅,吸乾一切資源,而路易十四仍不停侵略和炫富,使政府連年超支,剛好成為稅官濫稅的藉口,稅款卻大多中飽私囊,致國債暴增,沈重的債務完全由平民負擔,免稅的「教會+官員+貴族」的財產卻愈來愈多。1748年法國學者孟德斯鳩倡「三權分立」說,在英國徹底實現,在法國卻被摒棄。

法國未能嚴格管控預算,形成負債、濫稅、貪污、更多負債的惡性循環,資金只得出走到英國。民眾忍無可忍,於1789年衝進巴士底監獄,爆發法國大革命。法王路易十六夫婦被當眾斷頭,而斷頭機正是路易十六自己發明的。此後法國動盪近百年,國力耗損殆盡,於1870普法戰爭中慘敗,法國總統被俘,巴黎淪陷,昔日歐洲第一強權瀕臨亡國。普魯士首相俾斯麥刻意選在凡爾賽宮鏡廳,成立德意志帝國,擁立威廉一世登基為帝,以為嘲諷。瀕臨亡國,正是政府超支、負債、濫稅、貪污形成的惡性循環造成的!

英國由嚴控預算建立信用吸引資金而成日不落國

與法國大革命同時代的英國,卻是政府嚴控預算平衡、建立金融信用、吸引全球資金、誘發工業革命,形成良性循環。英王查理一世濫稅,被議會公開斬首(1649);其弟詹姆斯二世復辟,意圖壓制議會,議會乃迎立其婿荷蘭執政威廉三世兼任英王,是為光榮革命(1688)。威廉三世簽署議會提交之《權利法案》,最重要的一條即是「國王非經議會立法不得徵稅」,此後英國不再有濫稅,因此官員也很難貪污。正因為不能濫稅,必須靠廉能的文官團隊和徵稅法制才能維持收支平衡,這也使英國政府的信用良好,資金因而不斷流入英國,讓倫敦成為世界金融中心。威廉三世趁機將荷蘭的銀行、股票、債券、貨幣等金融制度引進英國,後世稱為金融革命。有了完善的金融制度,瓦特才有資金從事長期的技術創新,把蒸氣機改良到可以大量應用在產業,啟動了工業革命,創造重大經濟效益。1775年後拜工業革命之賜,倫敦勞工薪資有突破性成長,如附圖。此後,英國成為世界第一強權稱霸百年。

美國保障賦稅人權嚴控預算維持強大

英國本土雖有議會確保政府不濫稅,但是英國的美洲殖民地卻沒有議員進入英國議會,因而慘遭濫稅迫害,殖民地人民被迫於1776年奮起抗稅,成立美國。正因美國是抵抗濫稅而建國,美國憲法第一條第7到10款就詳細規定政府如何收稅,以保障人民不受濫稅迫害。美國有納稅者權利法(正是臺灣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所仿效的對象),直接落實賦稅人權,第1024節:「不能由收稅多少來核定稅官的考績,也不能為稅官設定收稅配額或目標」,這就避免稅務官員為了私利而濫權徵稅;第1203節規定十項不當行為,稅務員若有觸犯就必須立即革職查辦,如下列:

  1. 殘障、年齡或種族歧視等;
  2. 未經完整簽核即扣押納稅人財物;
  3. 對於納稅人的財務提出不實陳述;
  4. 竄改或湮滅證據以掩飾過失;
  5. 攻擊或毆打納稅人;
  6. 報復或騷擾納稅人;
  7. 對國會隱匿情資;
  8. 故意不為納稅人申報退稅
  9. 故意過低核課聯邦稅額;
  10. 威脅查稅稽核;

若是台灣有類似法規,就不會有如此多的烏龍稅單,也不會有雞排伯甚至二二八悲劇了。由於這些規定確實保護納稅人,美國因而能廣納天下英才為其效力,國力得以不斷提升。

現代美國政府和三百多年前英王威廉三世一樣,不僅全力防堵濫稅,也致力於預算平衡。1992年柯林頓總統上任時,繼承了雷根時期冷戰和老布希打第一次波斯灣戰爭所遺留的龐大債務,聯邦政府施政困難,但柯林頓還是通過了預算平衡法(Balanced Budget Act, 1997 ),到他卸任時聯邦政府已沒有赤字也還了許多國債。2008年歐巴馬總統上任時,同樣是繼承了小布希打第二次波斯灣戰爭所遺留的龐大債務,聯邦政府窮到發不出公務員薪水,但歐巴馬同樣通過了預算管制法(Budget Control Act, 2011),明訂國債上限為四千億美金,以及還債的法律機制,讓聯邦政府渡過財政危機。由此可見,要還國債不是不可能,去做就是了!

臺灣編列預算偏離現實 在重蹈法國覆轍

反觀今日臺灣,政府債務暴升而青年薪資低迷,資金人才不斷出走,正在重蹈法國覆轍。財政部歷屆首長多有美國頂尖大學碩博士學位,卻不師法美國,訂定短程長程還債計畫,只會編列嚴重偏離現實的預算書,好塑造「超徵五千億」來邀功,這是不入流公司哄騙股東的技倆,竟出身政務官之手,令人駭然無言。試問經濟如此低迷,人民如何能多繳五千億?這五千億有多少來自濫權逼稅?口口聲聲說國債爆表,所以要加強稽核收多稅,卻不提每年數億稅務獎勵金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又說超徵是要還國債,國債卻愈還愈多,渾然不知這是亡國之始。財政部必須師法英國美國,力求收支平衡,斷絕濫稅超徵,保障賦稅人權,才是振興臺灣的第一步。良稅興國,濫稅亡國,法為國骨,稅為民血,依法徵稅,國強民富,這是千年不易的真理,財政部莫再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