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我愛你,蔡英文總統就職兩周年的紀念,政府贏得人民信賴,自然獲得愛戴。然而,去年12/18、12/19兩天,五萬人次站上凱道掀起反財稅黑手運動,民眾高喊反超徵、廢獎金、撤銷違法稅單、平反稅務冤案,更提出稅改五大訴求、稅改十大建言及賦稅人權宣言,全國村里長紛紛連署,獲得92%以上高度參與。弔詭的是財政部回應人民改革聲浪,不斷發出澄清新聞稿,一再玩弄數字,如同愚弄人民的密碼,無法源的稅務獎金一再自肥發放?四年稅收超徵金額一變再變?五千多億超徵款流向不明?一再耗損政府的誠信,也暴露財政部凌駕五院,嚴重傷害民主法治,扼殺經濟發展動能。

去年12/18、12/19兩天,五萬人站上凱道,呼籲反超徵、廢獎金、撤銷違法稅單、平反稅務冤案。

沒有獎金,只是稅務獎勵金?!

人民呼籲「廢獎金」!財政部宣稱那不是獎金,而是稅務獎勵金。2004年160多位立委聯名提案廢除「查稅獎金」,認為稅務人員可能會因為貪圖獎金而浮濫查稅。然財政部竟自頒「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持續發獎金自肥。2008年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面對立委質詢時,宣稱:「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現任部長許虞哲更公開表示要講基本人權,乾脆不要課稅!2017年民進黨立委陳瑩踢爆,財政部每年編列上億稅務獎勵金,人人有獎,巧立名目濫發。「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不是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也不是中央法規標準法之法規命令,因此稅務獎勵金根本沒有法源依據,財政部卻一年又一年發放。

廢獎金,防犯罪--財政部右手超徵,左手發獎金自肥,就是觸犯第129條濫權徵收罪、第131條圖利獲利罪,人人都可以告發,不但檢察官應該主動偵辦,監察院也應主動調查,並予糾彈嚴懲,立法院更應主動質詢,舉發不法!

 

超徵,惡意查稅?!

惡意查稅是造成超徵的主要原因。立委盧秀燕曾因為財政部連續三年超徵稅收,表示「財政超徵若是因為經濟景氣好,人民收入及財產增多而多繳稅,那固然值得賀喜;但若是因為透過查稅手段而得,那就是惡意查稅。」盧委員發現:(1)3 年當中,幾乎超徵金額的一半以上都是因為查稅所得;(2)台中市為例,幾乎10 家企業就有6、7 成以上會被查到,而且連年的比例都很高。而認為稅務機關的查稅是「惡意查稅或做到像抄家滅口」(立法院公報 第97 卷 第44 期 財政委員會紀錄)。

政府對於稅收超徵原因應明確查明並公布—有多少是查稅而來,有多少源於稅制經濟法律的變動所造成的預測誤差,如此一來,人民可因獲透明、正確的資訊而監督政府,而政府也才能基於正確的數據及資訊而有效地規劃及運用國家整體資源。

沒有還債,只是債留子孫?!

面對超徵還民的聲浪,財政部一改以往把超徵當作政績,不斷變更超徵的數字,甚至公開宣稱「近5年來政府減少舉債共5,109億元,平均替每位國民減少2.2萬元的債務」。

自2004年至2017年,合計總共超徵7,889億,而國債卻從3兆6千億元,攀升到將近5兆4千億,負債哪有減少?國債還越還越多!顯見財政部公然說謊、欺騙人民。

超徵款,應受國會監督—倘若沒有事先編入預算,直接減少舉債不僅藐視立委審查預算的專業性,違反預算法第59條規定「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及第 13 條「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之規定。5000多億的超徵款是人民辛苦的血汗錢,未受監督、流向何方?財政部反覆更新說詞,嚴重傷害政府的誠信,更失去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不少父母親帶著孩子一起參與推動法稅改革的公民運動,為孩子爭取未來。

超徵還民天經地義  實現承諾贏得誠信

早在2008年,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帶動黨團大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在近兩年稅收超徵情況下,將超徵稅收退還人民,並指出「不一定要借錢來退稅,去年及前年稅收都有超徵,應該有錢做一次性的退稅。」

當年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也表示「與其讓政府浪費錢助長通膨,不如退稅」、「財政赤字不能當作反對退稅的藉口」。立委柯建銘、謝長廷、潘孟安、鄭文燦、葉宜津、管碧玲、涂醒哲、莊碩漢等人當時也都認同超徵稅收退還人民。

2010年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即指出,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必須非常精確,有超收的部分,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關係。現在擔任新北市長,朱立倫仍再度表示,稅收超徵要還給人民。而2017年前行政院長陳冲、前財政部長李述德也都表示應還利於民。前立法委員暨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亦指出,超收的稅款應退還給人民,國家應維持收支平衡;國家不是營利單位,超徵會造成很多浪費。

民主國家,主權在民,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全國共有7,860位村里長,已經有超過7,260位、超過92%以上完成稅改連署;並有12位縣市正副首長與超過1,000位包括立委、各縣市議長、副議長、縣市議員、鄉鎮區長等各級首長及各級民意代表的參與,不分你我、超越黨派,共同連署推動「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共同為國家、為人民創造福祉,打造安全、安定、祥和的社會。

生命、自由、財產是人類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租稅」是政府運用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財產的剝奪,必須遵守法令,官員不可不慎,人民不可不知。人民該繳的稅款均已依法繳納,超徵的部分都是人民辛苦的血汗錢,還給人民,天經地義。

228前夕,上千名民眾從四路出發,手持許虞哲和張盛和等財稅幫大型面具、反諷漫畫遊行,包圍財政部

反財稅黑手運動 挽救台灣國安危機

台灣創下金融帳第30季淨流出,金額高達台幣10.3兆元以上。專家指出,台灣正在嚴重失血。台灣的稅制不透明,嚴重影響外資投資意願,外資不來、企業出走、薪資倒退、人才出走的困境同時面臨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危機從超徵所暴露出的國安問題,政府可曾看見?台灣青年世代站出來呼籲「反財稅黑手」運動,喚起全民覺醒。台灣下一代要擺脫低薪、不敢婚、不敢生的命運,迫切需要進行轉型正義,超徵還民,資訊透明,撤銷違法稅單,杜絕國家暴力,落實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

納粹脅迫納稅—上萬條解釋函令綁架人權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代表,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台灣的稅是稅暴力、沒有稅人權、沒有司法獨立」,「台灣雖有憲法,卻遭到財政部以9000多條解釋函令所架空」。

2009年人權兩公約國內正式立法生效之後,法務部統計各級政府機關檢討所主管的法令,包括總統府、司法院及法務部、內政部等行政院各部會皆提出檢討,唯獨財政部自我感覺良好,自認其所主管的法令完全沒有侵害人權之處。然而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最多的卻是財稅法令。財政部竟敢大言不慚,自稱重視賦稅人權!

2011年立法委員質詢財政部長,七千多條解釋函有很多已經不合時宜為何不檢討?部長說財政部有固定在檢討,檢討到今年,從7,000多條變成9,500多條,愈檢討愈多條?!財政部擺明一直在欺騙立委、欺騙人民!

黑手伸入國庫—人民血汗錢填財稅黑洞

500多座蚊子館2,610億、兆豐金罰款66億、慶富案詐貸205億、公股銀行980億元無擔保品借貸中國企業…。拿人民的血汗錢來填補政府缺失與財務漏洞,國債永遠還不完,人民永遠被超徵。

今年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針對獵雷艦採購弊案,各黨委員砲聲隆隆,此案遭懲處人員共54人,沒有任何高層官員,立委抨擊大官出包小職員扛責。黃國昌委員並踢爆財政部偷偷挪用經費,直接以「密」件從國庫署的「秘密金庫」中搬錢;財政部長許虞哲及國庫署長阮清華,2017年簽超過7,000萬的仲裁合約(財政部聲稱只有3,000萬),但2018年審預算時卻隻字不提,未編入預算書,卻利用「密件」向行政院申請動用國庫署的保管款,讓國會無法監督,完全藐視國會預算審查機制。

日本國稅廳長因賤賣國土森友學園事件,在國會答辯時公開說謊而請辭下台,在野黨並要求內閣總辭,使安倍晉三再陷政治風暴。相較台灣,財政官員以五鬼搬運的欺瞞手法虧空國庫,難道不用下台?

台灣冤稅淹腳目—萬年稅單民冤難解

台灣冤稅淹腳目?根據統計,每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2001年189萬件,一路飆升到2017年936萬件,稅災氾濫比戒嚴時代還嚴重,全台灣幾乎每10人有4人就有欠稅欠費被強執行的問題。

不幸的是,台灣人民幾乎無法擺脫國家稅暴力陰影。人民收到烏龍稅單,在訴願階段就必須先繳二分之一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財產就要被強制執行,甚至被拘提、管收、限制出境,失去自由。到了行政法院,人民的勝訴率只有6%。甚至有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法官,曾經在不同年度總共178件稅務案件,100%判人民敗訴。而即使人民獲得極為罕見的勝訴,法官卻不作終局裁判,只是發回稅捐機關另為適法處分,稅捐機關改改稅額就再開出稅單。所以人民就算打贏官司,稅單一樣死而復生,永遠無法擺脫糾纏,形成台灣獨有、全世界唯一的萬年稅單,嚴重侵害憲法保障訴願權與訴訟權,以及兩公約有效救濟之基本人權。

納保法「納骨塔」?—保官不保民

納保法第20條規定設置納保官,目的本在保障納稅者,但納保官卻由財稅機關內部人員擔任,明顯球員兼裁判;第18明定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官及稅務專業法庭,就是要擺脫「敗訴法院」的罵名。然司法院竟直接讓提出申請的62位行政法院法官(包含前述三位法官在內)就地合法成為稅務專業法官,新瓶裝舊酒,根本無法改善行政訴訟之審理品質與效率。而全球獨一無二的萬年稅單,納保法不但沒有解決,甚至還替它撐起保護傘,即使稅單被法院判決撤銷,竟還可以苟延殘喘15年。這15年之間,只要稅捐機關隨時更改稅額,繼續發出稅單,就可以無止盡的追殺納稅人,學者專家譏諷納保法儼然成了賦稅人權的「納骨塔」!

2018年是台灣法稅改革關鍵的一年,全國各地愈來愈多的民意共識「法稅要改革,台灣才會好!」全國人民期盼改革,希望政府廣納意見、積極改善賦稅制度,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並呼籲政府課稅應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財產權、重視證據法則、嚴守程序正義、落實人權保障讓民富國強、社會安全、安定、祥和!

今年1月10日立法委員蔡易餘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公聽會,各部會派員出席,學者專家分享國際經驗,呼籲盡速修法,避免納保法淪為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