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稅災案例不勝枚舉,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郭先生近日在論壇上表示,國稅局的權力太大,讓看似民主的台灣人民及企業依然生活在威權之下。他列舉多項國內知名稅災案例,並痛批國稅局:「行政裁量權濫用至此,想要維持基本的生命都很難,還談甚麼人權?」

 

他指出,知名服飾品牌HANG TEN、 GIORDANO、bossini、Baleno 等四家公司,報稅計算方式一向是:若一件衣服收入100元,扣掉專櫃場地費20元,賺了80元,以5%稅率計算,要繳4元的稅。但國稅局堅持此情形要申報100元,而20元可用房租方式折抵,最後一樣繳4元的稅。即使實際繳交的稅額與法定相同,被國稅局認定不能自行改變報稅金額,而在2010年時重罰四家公司5億多元逃漏稅的罰款,非常不近人情。

 

另一個稅災案例是,吳小姐20年前打算買下一間補習班,但簽約後原賣方捲款而逃,補習班沒有買成,她卻莫名其妙地收到補習班先前所欠的159萬元稅單,又被加罰一倍,再加利息、滯納金,總共超過320萬。即使行政訴訟打贏,原處分被法院撤銷,國稅局還是一再開出稅單,把她逼到救濟無門,糾纏至今已20年。她為此得了憂鬱症、自殺過兩次,現在更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且是乳癌第三期,國稅局卻仍繼續追討她的救命錢,慘無人道。

 

郭先生並分享第三個案例:公益律師黃文皇受法院之託接手遺產管理人的工作,後來查到被繼承人張宏基生前漏報稅額5500多萬元,本稅加罰鍰共約1億1千2百萬元,竟然直接轉嫁到黃文皇身上。他向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陳情時,竟被張盛和嗆:不罰的話,我們怕你會跟繼承人勾串而此案至今未解,黃文皇隨時可能被強制執行。沒想到自掏腰包做公益,還被國稅局當成賊。黃文皇好幾次都想跳樓一了百了,只因看到熟睡中的孩子,才打消輕生的念頭。

 

郭先生表示,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讓台灣人民宛如活在白色恐怖與戒嚴時期。當民眾收到烏龍稅單而尋求行政訴訟管道時,人民勝訴率僅僅6%。此外,行政法院的法官無法做最終判決,撤銷稅務處分,而只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處分」,因此人民就算打贏官司也等於沒贏。

 

「這種制度設計完全是假救濟、假民主!」他批評,「前法官林燦都甚至驚爆,對國家稅收有貢獻的人,包括法官、庭長、書記官、承辦人員、工作人員都可以分到獎金,國家不僅把稅收當作業績,還坐地分贓,台灣人怎可能有賦稅人權?」

 

在從持續參與法稅改革過程中,郭先生體會到唯有更多人一起來關注與監督,台灣的稅務制度才可能漸漸導入正軌。

民眾指:「查稅有獎金 烏龍稅單數不清。」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街頭舉牌呼籲:「全民站出來 台灣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