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提出【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依照正常行政程序法走就可以解決問題。」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2018年7月13日參加在臺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的【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論壇,與司法、稅法、人權等領域專家學者及青年代表近40位共同探討人權指標案例—太極門稅務冤案,他特別提到近幾個月發生在台北國稅局非常神奇的事;他沒看過政府機關永遠都把門關起來,連颱風天也還是一樣封著,真是太奇怪了!國稅局到底是有多害怕?心虛的有點太離譜了,值得發動調查。

有會計師問王健安,最近有沒有遇到什麼光怪陸離的事情,他說,跟國稅局交手的話,光怪陸離的事情每天都會發生,可是每個案子其實都會跟太極門稅務冤案有一點類似,跟某一個環節有點像,代表這些稅務問題還是現在進行式,而問題的根源就在萬年稅單。他最近有個案子,走行政訴訟時已經過了六年,起因於這間公司要結束的時候,因爲跟員工資遣費有一些紛爭,員工就把裡面的帳報出去了,但是那個帳其實不是很精準,可是國稅局不管,就核了一個天價稅單。王健安核對後發現,很多都是沒有發生的交易,跟稅務員講,稅務員就說,你來證明沒有發生。花了一年的時間,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證人後,證人把交易的細節講得很清楚,國稅局第一個問題就問:六年前的事情你怎麼記得?而法官也真的就不相信證人的說詞!王健安直指,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而遲來的調查真的調查得到所謂的真相嗎?一定是調查到國稅局要的結果,不會是真相!

王健安指出,每次打行政訴訟,法官都說原處分就是復查決定,但實務上就算贏了,法院還是一樣發回原稅捐機關繼續重開稅單。他有個地方稅的案子,訴願會已經撤銷地方稅務局的原處分,並要求另為適法之處分。但地方稅務局的重核復查決定,卻連重查都沒有,就維持原處分。他再提一次訴願,這次訴願主委是律師出身,直接問原處分還在嗎?前一個訴願決定的結論是撤銷原處分,按照行政程序法,撤銷表示原處分溯及既往失效,就已經不存在了,怎麼維持?因此直接做出「原處分已經不存在」的訴願決定,這是基本的法律。王健安形容自己被當頭棒喝,所以他提出【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依照正常行政程序法走就可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