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瑞琴身為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防治中心義務律師,同時也關心法稅改革。

在台北巿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擔任20多年義務律師的蔣瑞琴,在網路節目「全民公審」中指出,受暴婦女平均10年後才會出來求援,受虐兒童通常也不會主動說出。但以她的觀察,比家暴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稅暴力」正殘害許多人民的生命財產,卻沒有受到重視。

蔣瑞琴將「稅暴力」與家暴類比,指出「治癒暴力創傷的最好方式就是說出來」。她表示,在法稅改革聯盟的推廣下,有多名稅災戶也因為站出來說出自己遇到的不合理稅務案件,而使冤稅獲得平反。例如有一名大學系主任的土地被政府當作道路,雖可以免稅,但國稅局從沒提醒他,傻傻的當税災戶繳了很多年。另外,民國78年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稅的規定,竟維持了20幾年以後,才在一百年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而最嚴重的應該就是學者專家公認的稅法二二八事件──太極門稅務冤案,經歷22年仍無法獲得解決。

蔣瑞琴也是太極門稅務案件義務辯護律師,她沉痛指出,太極門稅務案件發生於民國85年底,經過司法10年3個月的詳細調查,調了包含國稅局在內約200個證人,12大箱的證物,逐一的檢視交互詰問,終於在民國96年7月13日判決認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法屬免稅所得。國稅局依然不遵守國家三審無罪無稅的判決撤銷稅單,還是引用起訴書的不實資料,當作課稅的證據,違法的稅單被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撤銷了17次,稅單卻一再起死回生,即所謂的萬年稅單,蔣瑞琴痛斥,不知浪費國家多少公帑以及行政與司法等資源,嚴重傷害國家與人民。

家暴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蔣瑞琴多年來觀察指出,財政部以9,500多條函釋作為課稅依據,而函釋在法律的位階上甚至連行政規則都不是,民眾與企業弄不清9千多條函釋,稅務人員也多引用以課稅方有利的條文,讓人民長期處在弱勢的地位,被稅官綁架協商,形成「稅暴力」,而台灣的「稅暴力」不僅讓人民痛苦,也使稅制不透明、不穩定,嚴重影響著台灣的經濟發展,有迫切改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