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全台有936萬件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平均每10人就有4人隨時都有可能面臨遭強制執行問題!但其中有多少是冤枉受害?依法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但依法課稅更是國家稅務單位應該高規格遵行的重要準則;隨著賦稅人權意識的抬頭,為了後代子孫的未來,台灣人民不再沉默,勇敢發聲呼籲政府正視台灣稅制不公問題,拿出魄力嚴懲不法官員。

 

一位擔任會計工作30多年的盧小姐,談到了一路以來遇到的稅制怪象,她說:一位外包廠商員工在公司施工中出意外身亡,公司於情於理派代表前往致意並致贈慰問金以表心意。這筆慰問金是民間習俗的白包,以盧小姐的認定應屬交際費,也非收受人所得,但卻被國稅局認定是非僱傭關係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還得請前去致意的代表致贈慰問金時,登記收受者的身分證等相關資料,依法開立其他所得報繳憑單,以免公司被指逃漏稅。盧小姐表示,國稅局的解釋是,慰問金如果是給自己的員工屬於「非固定性」薪資所得;給付時應按百分之六扣取稅款,也就是說發生意外的員工只能拿到94%的慰問金還得併入當年度的所得合併申報所得稅。「紅包也一樣啦!」盧小姐無奈地說,客戶孩子結婚,公司派代表祝賀送紅包當賀禮,也要記下對方的相關資料,真是情何以堪。

 

盧小姐又提到另一個實例:有一次申報營業稅時,公司不小心把一張稅額10萬元應作廢的進項發票拿去申報,「剛報完稅我們就發現,而且馬上到國稅局請教我們該怎麼處理,國稅局人員叫我們回去等候通知。」沒想到竟等來一張補稅和罰鍰20倍的稅單!盧小姐氣憤表示,國稅局應該要協助人民更正才對!結果卻直接以最重的20倍開罰,她十分不解的說:「我們主動的、真誠的到稅局詢問試著更正,怎麼會被當作惡意且情節重大地重罰?」最後走行政救濟無效,只好協商繳5倍罰鍰結案。

 

另一位王姓民眾爆料,他有一個開小吃店的朋友,忽然接到國稅局公文,要求解釋:他在某銀行的戶頭,是否被洗錢集團利用?因爲國稅局認為他朋友銀行的入帳金額,多於他報營業稅的金額,如果是洗錢,則全部沒入公庫;如果不是洗錢,就要補稅。這位友人表示,其實多年前國稅局就曾來攤位站崗估算營業額,但近來商圈沒落,生意大不如前,國稅局卻始終不願再來重新估算實際營業額,反而要求他補繳好幾十萬的營業税。政府將人民當賊的心態,實在是不可取。

 

「這件事是發生在我前一任學校的時候…」從事教職工作的謝先生說:大約在六年前,當時的家長會長通知他,說目前因投資失利有債務問題,提醒謝先生要注意!但謝先生不以為意,沒想到隔一段時間,總務主任拿著家長會的公庫戶頭對賬單告訴他,戶頭莫名出現一萬八千多元的差額?經過多次和公庫戶頭所在的農會溝通,最後才知是執行國稅局扣款的行政命令所致。「因為會長欠稅,雖然這是學校家長會的戶頭,但卻是用我和會長的印鑑的聯名戶頭,因此被稅務單位查出而扣款。」謝先生十分不滿表示,「學校雖是公務機關,事件發生之後都沒有收到稅務單位的相關公文,而被扣的款項都是學生繳交的費用,只因為會長欠稅,稅務單位就擅自把聯名帳戶的錢拿走,這合理嗎?」他更質疑「如果公家機關都受到這樣的待遇時,一般民眾又能如何?」因此他選擇站出來,就是希望為台灣的未來爭取更多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