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還民」國際間視為理所當然,香港、澳門、新加坡、南韓、日本對於超徵均會還利於民,國內藍綠政黨都曾經提出政治承諾。財政部前四年稅收超徵五千多億,超徵原因、流向不明。「超徵還民」已有超過全國93%村里長連署。中選會卻否決吳景欽教授提出的「超徵5000億稅收立法還財於民」公投案,以「不符合規定,予以駁回」。

公投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中選會卻大開民主倒車。不僅違反程序正義,爆出聽證會議題突襲人民,決策過程黑箱作業,又說不清理由,極力阻撓人民行使公投權利。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公投根本是玩假的!」超徵還民不得排除公投,我國每年度有法定預算,溢出的超徵款,其定性既非「租稅」,亦非「預算」,國家非營利單位,財政部超徵退還於民是天經地義,否則就是陷國家於不義。

  • 開庭時間:2018/11/13(二) 10:25
  •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 出庭學者專家: 吳景欽、陳逸南
    •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表示,中選會所做的行政處分並無附理由。民主法治時代就是要透明、公開。聽證程序有現場直播,但是中選會委員針對提案怎麼做決定、誰投了什麼票等,卻完全不公開。「財政部之前用「超徵」,現在改稱「短估」,不管用什麼名詞,明明景氣這麼差,怎麼會超徵,錢用到哪裡?全民都應更強烈的監督財政部與國家。」事前聽證會討論事項,只告知將針對「租稅」爭點做辯論,實際討論過程,卻大肆以「預算」為題做突襲,並說「超徵」用詞有誘導性,然「超徵」是財政部以往一貫用詞。事後再要求申請人用書面補充說明,也不准人民申請再辦聽證,非常荒謬。
    •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中選會是行政單位,卻未依法中立判斷,反而濫權違法解釋;用租稅高權主義,而未以租稅人權概念合理審查;超出法定預算的錢就是違法不當得利,要還給人民!」
    •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教授指出,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就是人民對政府可以行使創制、複決、罷免等權利,公投法就是人民主權的表現,這是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