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為世界公民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5個國內外民間團體於世界公民日前夕,在台灣大學梁國樹國際會議廳合辦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法稅改革建言。雖是周末假日,現場卻高朋滿座,顯見法稅議題受到相當的重視。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以雷根總統1981年就職演說談到當前的危機是政府無法解決我們的問題,因為政府本身就是個問題,政府出了大問題,迫使多年來我們需要不斷的呼籲政府進行法稅改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也提到政府部門有很多弊端,如稅務獎金有著不能告人的祕密,因為前手已經把稅務獎金領走,後手只好沿用前人的見解。法官也是這樣的心態,不自為判決,而廢棄原處分發回原來的行政機關,讓他們自己依照專業做決定,最後就變成法院跟國稅局、財政部推來推去,甚至行政法院有些法官還會維持國稅局的原處分,出現很荒唐的見解,趙子榮質疑這樣做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趙子榮說2000年成立行政法院,當時法官是從民刑庭調過去,大部分抱著養老的心態,那時的學習還沒有行政法,整個法院體系真正學過稅法的人也很少,再加上稅法不是必修科目,一般人很少會選修,趙子榮認為體質上先天不良,因此在裁判時只能抄國稅局的。此外,為大家所詬病的稅務法官證書發放,因為真正研究稅務的人才就五六個,案件都壓在這些人身上也不行,因此司法院想出就地合法的花招,只要曾經判過稅務案件就可以。趙子榮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要強制稅務法官要研習稅法。趙子榮以太極門稅務案件為例,延宕到現在二十多年,還沒等到一個答案,沒有多少人有這樣的堅持跟毅力。他指出課稅行為會影響及造成人民一輩子的痛苦,呼籲政府應秉持良心跟愛心,嚴肅面對法稅改革問題,法官也應該要自為判決,避免廢棄原處分發回給原行政機關做決定。

趙子榮法官(中)指出課稅行為會影響及造成人民一輩子的痛楚,呼籲政府應秉持良心跟愛心,嚴肅面對法稅改革問題,法官也應該要自為判決,避免廢棄原處分發回給原行政機關做決定。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代表司法機關人員黃小姐發表文章,黃小姐通常接觸到的刑事案件,是檢察官負擔證明犯罪的義務,無論是法條或實際案例,都非常強調檢察官的舉證責任,然而同樣涉及自由權、財產權,甚至宗教自由的稅務行政訴訟,在程序法制上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尤其在舉證責任和協力義務,對行政機關的要求相對寬鬆。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933號判決指出「課稅事實之存在自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自不得以推測之方法,推定課稅事實之存在」,簡單來說,稅務機關要課什麼稅應該要有證據證明,不能用推測、推估,所以行政機關基本上有證明課稅事實的責任。黃小姐以太極門稅務案件為例,指出稅務機關怠於調查證據、未確實舉證,濫行擴張人民協力義務,推計方法又明顯違反證據和事實。面對這樣連環錯誤,她認為解套方式就是要尊重歷次刑事審判和公告調查結果,自行撤銷違法原處分。

生物醫學公司經理人Chih Chung Wu以台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跟美國納稅者權利法比較,發現美國稅法詳列細節長達數百頁,目的在讓納稅者及稅務官員能依法繳稅、徵稅,沒有模糊空間;台灣的稅法卻只有短短數頁,很少修訂,執行細節任由財政部以解釋函令為之,給國稅局非常大的行政裁量權,因而引發許多稅務爭議。Wu指出稅務冤案不斷,是制衡機制失去功能。如何維護賦稅人權﹖Wu建議應該仿效美國稅制革命,參考美國納稅者權利法建立稅務的制衡機制,才能維持自由民主,挽回民心。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從政府誠信的角度看太極門稅務案件,指出太極門案已經在(民國)96年7月13日,由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稅、無罪,政府基於誠信原則,應該立即撤銷所有的違法課稅處分。(民國)100年12月9日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以及基於此會議決議所進行的證據調查結果,無論是從行政契約、證據契約或誠信原則的觀點來看,政府都沒有任何立場與法律依據可以不撤銷違法課稅處分。國稅局應該依據調查結果撤銷違法課稅處分,但卻毀約不認帳,繼續開單課稅。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分別在(民國)104年與107年判決開單的台北國稅局與中區國稅局敗訴,但案件仍然沒有獲得終局的解決。高鼎懿質疑蔡總統想要靠轉型正義來取得歷史定位,如果太極門案沒能在其任內解決,所有的正義與改革都只是紙上談兵。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特別以台灣稅捐傳奇個案(太極門事件)評析稅捐正當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黃俊杰提到今天所發表的文章原本在下個月29日要在台大發表,但是因為發表主題括弧內出現太極門事件這幾個字,財政部就從中作梗,讓他無法如期發表。黃俊杰表示將太極門系列稅捐事件,定性為台灣賦稅人權發展史上傳奇個案,有幾個理由:第一,如果要推計課稅,一定要事實存在,確定它的性質,但是如果事實不存在,怎麼會有後續的推計課稅﹖所以源頭不存在,後面就不用講。怎麼會堅持一個不存在的事實,做這麼久的一件事情,這就是傳奇之所在;第二是提起再審之訴,目前很少案子像太極門這麼堅持,甚至超過時間都還要持續地去表達意見,光是再審所提的這些意見就很值得我們深思;第三,全台灣的稅務案件都很容易處理,然而財政部出了很多力全面性拒絕,不斷的影響學術界的研討會。過去財政部的作為只是影響文化團體休閒的自由,現在已經擴大到影響學術發表的自由。黃俊杰說,如果他把括弧「太極門事件」幾個字拿掉,台大樂意讓他參加研討會,但黃俊杰認為沒拿掉,說不定影響會更大;他也呼籲財稅主管機關應該有勇氣面對這件事情。

黃俊杰特別以近日到國防部談到後續江國慶案,得知最高法院在確定終局判決講了一句話:「過去軍法室主任對陳司令的違法交辦事項沒有提出反對的意見,所以有重大過失的違法。」這對我們是一個很重要的啟示,應該比照這個判決,去追究違法公權力是重大過失,或許是幫這個傳奇個案畫下句點的方法。第四,是全國實質影響力最大的,如果用里長參與的比例,是全國第一大;第五個傳奇是我們救濟的年代最久遠,學者參與的法律意見書最多,稅法研究最清楚,因此黃俊杰一直鼓勵出版社能夠把太極門案學者的法律意見書一一呈現,每次訴訟就送給法官一本;第六個傳奇是法院的判決歧異性最大,是0跟100的差距,就是正反意見,竟然同時存在;第七個傳奇是全台灣最大的稅法研究團隊,且有始有終,甚至全家人都一起研究稅法。

黃俊杰教授(中)將太極門系列稅捐事件,定性為台灣賦稅人權發展史上傳奇個案。

關於太極門稅捐事件,在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闡釋「敬師禮為贈與及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確定為新事實及新證據」,為具有拘束力之法律見解,黃俊杰認為國稅局就本案(包括已確定之81年度綜合所得稅案件),應遵守法院判決進行程序重新並主動終結違法稅單,實現納稅者權利保護。

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法稅改革建言。雖是周末假日,現場卻高朋滿座,顯見法稅議題受到相當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