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7月13日舉辦「法稅改革良方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學者專家針砭台灣司法、稅法現況,觀眾參與踴躍。

司法院日前公布司法輿情現況,僅有不到3成民眾對司法改革表示滿意。司法高度不信任,民眾面對違法徵收難道沒有制衡的手段?刑法中違法徵收與公務員圖利罪為何那麼難成罪?由聯合國/NGO 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刑事法研究中心、台灣真理法律法扶社會福利慈善公益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單位,2019年7月13日(六)舉辦「法稅改革良方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學者專家針砭台灣司法、稅法現況,俾能興利除弊,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教授表示,最近法官法修法,法官評鑑委員中,法官、檢察官、律師有7名,外部社會公正人士由4名改為6名,也沒有過半,甚至外部社會公正人士由司法院來選,有失偏頗,而且職務法庭中5位有4位是現有法官,存在道德風險,後來改成3位法官、2位參審員,也是由司法院來選。吳景欽指出,這樣的修法有跟沒有一樣,不能達到公平!

吳景欽表示,租稅法定雖由憲法第19條明文規定,稅務機關是否依法課徵卻令人質疑!要制衡稅捐人員,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吳景欽指出,很難達到條文中所說確定為「明知」(即確定故意),且稅法的函釋將近一萬則,內容龐雜且未被檢視,還出現同一事項有正反兩面函釋互相矛盾的情形,甚至函釋常凌駕於法律之上,稅官常用函釋來證明「非明知」,成為濫權徵稅的根源,致使刑法第129條鮮少被適用,只是寫著好看!  

圖二: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教授表示,即便違法徵收與公務員圖利罪難成罪,民眾也要勇敢站出來舉發。

違法徵收罪不能成立,是否可以圖利罪來處罰呢?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吳景欽指出,必須屬於明知違背法令,確定故意,要有人因此得利,才足以成罪,2001年刪除圖利國庫罪,僅限於私人不法利益,且相關資料都在稅捐機關手中,必須藉由檢察官偵查,造成難以治罪。

即便違法徵收與公務員圖利罪那麼難成罪,吳景欽呼籲,民眾也要勇敢站出來舉發,畢竟惡魔的崛起,不是惡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沈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在影片中表示,太極門冤案發生到現在已經20幾年了,案發當時他就在現場,擔任學習司法官,太極門刑事冤案經過他一審的審理,到現在無罪判決確定也經過10年了,這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很漫長的過程,雖然最後三審判決無罪無稅,但是這個過程的辛苦只有真正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他認為這個例子可以作為司法人的借鏡,希望我們的國家跟司法制度都能夠朝向正向發展,不要有太多冤枉人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