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指出,稅捐稽徵機關從未依職權自行調查,更未予當事人任何陳述意見之機會,僅憑檢調起訴書等資料移送即發單課稅,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當司法不再是正義最後的防線,任由行政權凌駕司法權,民主法治早就蕩然無存,人權公義早已灰飛湮滅!」今年(2019年)7月13日由國內外十五個民間團體舉辦「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二週年論壇」,有三十位知名專家學者及三百多位民眾參與,當天太極門海內外弟子發表聯合聲明《做個捍衛真民主、真法治的台灣人》,控訴被整整凌遲了二十三年的太極門1219事件,就是台灣法稅照妖鏡,人權遭迫害縮影,「再不改革,台灣還有明日嗎?」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表示,被學者專家比喻為法稅二二八之太極門稅務案件,源起於(民國)85年底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寛仁發動之全省大搜索,並於(民國)86年4月間起訴之刑事案件 ,起訴書中就太極門弟子敬師禮之認定,一方面將敬師禮認定為掌門人詐欺所得,請求法院依法沒收,另一方面認定為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移送稅捐稽徵機關課稅。針對起訴書認定所得性質嚴重矛盾之事實,稅捐稽徵機關本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意旨,待刑事案件查明敬師禮性質後,再依其認定事實,依法認定是否應發單課稅;但稅捐稽徵機關對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發單前,從未依職權自行調查,更未予當事人任何陳述意見之機會,僅憑檢調起訴書等資料移送即發單課稅,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黃麗蓉強調,太極門於(民國)55年以「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為名義,陸續加入台北市國術會、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民國)75年加入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成為團體會員,屬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師徒傳承的門派本質從無改變。而太極門稅務案件6個年度綜所稅之爭點、事證均相同,(民國)80、82-85年度太極門均獲勝訴,唯獨(民國)81年度綜所稅敗訴,而被移送強制執行。而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也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更明確指明(民國)81年度確定判決未及審酌(民國)96年刑事判決所確定之贈與事實,以及國稅局公開調查所取得7,401份申明表均證明敬師禮為「贈與」,且中區國稅局也已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等新事證,可知(民國)81年度綜所稅是枉法裁判。

黃麗蓉更指出,(民國)99年在立委康世儒委員主持的公聽會中,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長承諾要撤回強制執行,並答應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不但至今從未撤銷,現在居然要強制執行,不但違反誠信原則,失信於人民,更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侵害太極門師徒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