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何做出公正性,符合社會正義的裁判?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陳清秀指出,首要必須確保審判的獨立性,以及足夠的智慧,法官要有慧眼,明察秋毫。

陳清秀表示,司法主要負責人民爭訟的裁判,司法審判要符合公正及社會正義的期待,首重法官需有獨立公正審判的環境,當法官智慧不足以作出公正裁判,就要像劉備請有智慧的諸葛亮來把案子處理好。當事人不懂法律,請律師來協助,如果律師還打不贏訴訟,就必需請教授,因為教授能從更高深的法學理論來支持實務。許多西方國家制訂法律都參考羅馬法,就因為羅馬法仰賴大量學者專家提供法律的專業、學術的鑑定意見,甚至有好幾代羅馬皇帝頒布命令,不可以違反著名法律專家教科書的見解,代表法學專家的學術見解有助於提升裁判品質。他呼籲,司法要開花結果,學術研究才是扎根的工作,更要憑著良心,培養慈悲心才是傳家之寶、立國的根本。

陳清秀指出,如果沒有良心,制訂出來的法就是惡法,許多稅務案件的行政處分過當,不符比例原則,幾乎「整碗端去」,已經傷害人權,損害人民的財產權,就是枉法裁判;另外,因政治性因素,司法無法獨立公正審判,是司法可悲之處。

司法節前夕舉行的「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義大利新宗教研究中心CESNUR的創始人及董事馬西莫·內特羅維尼(Massimo Introvigne)也提到了賦稅正義。他指出,全球之所以關注太極門案,是因沒有公平、透明的賦稅制度,或是當納稅人發現遭遇稅務問題卻苦無救濟管道,不論是公民個人、企業各種形式的法人等,都可能會因此失去自由,等於沒有民主,他認為太極門案對於台灣,甚至全世界的賦稅正義,都非常具有指標性意義。

圖一: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陳清秀指出,必須確保審判的獨立性,以及足夠的智慧,才能做出符合公正及社會正義的裁判。

圖二:2021年1月10日「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論壇,專家學者以蒙冤超過24年的太極門假案為例,探討稅務行政對於人權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