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專家學者呼籲民主自由的台灣不能走回頭路,太極門案應該要早日給予平反。

【記者林志明/台北報導】太極門1219事件已邁入第25年,為平反冤屈許多人從青絲到白髮,甚至有些人含冤等不到清白已往生。7月13日是太極門刑案平反第14週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5個民團,邀集台灣及歐美等近40位重量級人權專家學者,舉辦「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第十四週年論壇-法稅改革良方」線上論壇。其中第五場多位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太極門案延宕25年遲遲未解決,其中諸多侵害基本人權,生存權、信仰自由權、財產權等,呼籲民主自由的台灣不能走回頭路,太極門稅案應該要早日給予平反。

前台南縣長/大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煥智談到,太極門的事件到現在已經25年還沒平反,台灣自認是個民主、人權、法治的國家,其實是最大的諷刺。太極門在96年三審判決無罪、無欠稅確定,經過監察院調查檢察官侯寬仁有八大錯誤,當時違法起訴、違法偵辦、違法羈押的侯寬仁檢察官,但至今仍未受懲處,形成萬年司法官、萬年檢察官,是司法的監督考核至今未突破的盲點。刑案無罪,國稅局未依法主動修改錯誤,竟然將81年稅單執行,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收歸國有,侵害人民的財產權。

圖二:前台南縣長/大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煥智表示,太極門的事件到現在已經25年還沒平反,台灣自認是個民主、人權、法治的國家,其實是最大的諷刺。

蘇煥智提到,行政訴訟法第276條規定,要提起行政訴訟的再審,即使有再大冤屈,超過5年就不能夠提起再審「我覺得這個是非常不合理的」,監察院已經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太極門案是很典型侵害人權的例子,卻至今仍未解決。

圖三:前立法委員、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談到「人生有多少25年」,太極門是稅法的照妖鏡,稅務改革應以太極門為例作修正,才能保障納稅人權益。

前立法委員、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談到,「人生有多少25年,它佔了人生至少1/3以上」,太極門是稅法的照妖鏡,稅務改革應以太極門為例作修正,才能保障納稅人權益。她談到,當時太極門案行政救濟已經被撤銷,可是行政機關卻重複做出處分,造成稅單一直開,拖了20幾年變成萬年稅單沒有辦法解決,她進一步提到太極門81年度的稅單應該要主動更正,但行政機關沒有擔當,造成冤案一直沒辦法平反。如果修法沒辦法站在人民立場,萬年稅單沒有辦法解決,納稅義務人的退稅請求權沒有辦法解決,如何保障人民財產權?她呼籲立法諸公,要站在人民的立場把關修法。稅務獎金是造成稅務冤案,「81年被執行是否與稅務獎金有關?應該好好思考。」期待未來修法,如果行政官員有做違法的處分,應該要處以相當罰則或者處罰,稅務機關才會有所警惕。

圖四: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表示,太極門6個年度稅單5個年度歸零,獨獨剩下81年度稅單,造成初一、十五不一樣,以一般社會經驗很難令人理解。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表示,司法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是因為法院的判決歧異,影響當事人的權益,也是造成大家對司法公信力或是司法判決威信的減損。太極門就是同一個當事人,同樣是行政事件判決,因為承審的法官、還有時間先後不同,而導致不一樣的見解,6個年度稅單5個年度歸零,獨獨剩下81年度稅單,造成初一、十五不一樣,正是太極門案長久以來,以一般社會經驗很難令人理解,也是知情者沒有辦法接受的重要原因。

圖五: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表示,過去的宗教迫害都是在威權體制下,但太極門案卻是在民主、自由、法治的台灣受到迫害。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談到,行政執行署和國稅局去年8月21日強奪拍賣太極門的土地資產,收歸國有,「我感同身受很難過。」如果把太極門案放在世界中外以政治力對宗教的迫害來看,太極門是其中一個矚目而且錯誤的案子,過去的宗教迫害都是在威權體制下,但太極門案卻是在民主、自由、法治的台灣受到迫害。

圖六: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做為讀聖賢書、懂得仁義道德的人,假如不懂得跟受難、受逼迫的人站在一起,去對抗要奴役人民的政府,將成為這個國家要崩壞的指標。

張家麟以宗教文化的角度來看,漢人文化裡弟子給老師的束脩禮,就好像逢年過節給父母紅包,是免稅的。政府對太極門的所作所為,是違反宗教自由理念的,宗教家的束脩禮是免稅,他的土地財產應該要被國家尊重,當太極門擁有完整的經濟、土地及基本權利的時候,教門才得平反,才得到正義。民主自由的台灣不能走回頭路,太極門案應該要早日給予平反。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國家就是要把人民當作奴隸、吸人民的血、搶走人民的財產,這是沒有良心的問題。我們做一個讀聖賢書、懂得仁義道德的人,假如不懂得跟受難、受逼迫的人站在一起,去對抗要奴役人民的政府,將成為這個國家要崩壞的指標。政府不但不給清白,還要加上嚴苛的抄家滅族的行政執行,繼續對人民奴役,假如這樣還不懂的話,那台灣真的沒救了,但我們絕對不能放棄。

圖七: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談到,96年三審無罪無稅確定,本來就該撤銷稅單,竟然讓太極門繼續走14年!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最高法院在96年7月13日判決,沒有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但為何行政官署不撤?陳逸南認為與查稅獎金有關。陳逸南強調如果政府有良心,在96年三審無罪無稅確定,本來就該撤銷稅單,竟然讓太極門繼續走14年!

陳逸南質疑「目前為何還存在81年度的稅單?」他引用已逝大法官林紀東教授的書,關於行政法院判決的效力,其中林大法官提到確定力的折衷說,指私人行為使私人負擔義務或使其發生不利益結果之行為要採否定說,即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可以將其撤銷變更。陳逸南認為太極門的冤稅是可以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