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文 / 羅吉強

前副總統呂秀蓮長期從事國際人權的事務,與國際組織素有往來,日前得知國內缺乏covid-19疫苗,馬上主動聯繫「世界和平評審委員會」及「世界和諧基金會」,同意協助台灣取得嬌生或輝瑞BNT疫苗,兩家藥廠也保證「原廠新貨,直運台灣,兩週送達,而且每劑不到美金30元」。但必須衛福部長去函洽購,以確認是政府對政府的官方交易,只要陳時中部長在信上表達洽購意願,3千萬劑疫苗就能在2週到貨,以解台灣的燃眉之急。

呂秀蓮指她6月初就打電話給陳時中部長,但部長辦公室卻推說部長很忙,會再回電聯絡,但卻從此「已讀不回」。呂秀蓮表示,美台關係這麼好,要避開中國干擾,只要直接跟美國輝瑞洽購,不就好了?她努力搭好這座橋,但衛福部卻拒絕,放著6月時2周就可以直接取得原廠3000萬疫苗不要,卻要等到7/16麻煩世界半導體鉅子張忠謀先生在APEC向各國討疫苗,更要逼得青壯年的國家棟樑可能要去當國產疫苗的白老鼠,讓她非常不能忍受,才向媒體爆料。
 
記者直接詢問陳時中部長時,陳部長承認確有此事,但一忙就忘記了,當陳部長一直在電視上表示國際疫苗難買,才讓國內的疫苗接種非常困難,但可解燃眉之急攸關全民生命的要事,竟然會就這樣「忘記了」!那不知陳部長心中,甚麼事才不會忘記,是政治利益的算計嗎?身為衛福部長,掌握全台人民防疫,心裡可還有百姓的生死大事?
 
公務員身為人民的公僕,理應為全民生命著想,這是職責本分,但現今的政府怪象是,當人民要求公務員務本盡職時,公僕卻常消極的「已讀不回」,蓄意或技巧性的瀆職,卻也不會受到應有的究責或懲處,難怪政風日下,公務員個個有恃無恐,反而讓身為主人的人民受盡各種折磨與人權侵害。
 
因疫情指揮中心的推諉與阻擋疫苗,台灣至今因covid-19死亡已達787人,數百條人命因而重症枉死的,向誰討公道?不僅如此,連職掌司法公平正義的法官,當人民請求調查證據時,竟也能「已讀不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林秋華法官,在判決原告敗訴的記者會上,面對記者提問,為何對原告有利的證據都不採?居然大膽直言回答說:「看是看了,但因年紀大了,看完就忘記了。」,如此草率判決的法官,居然還能穩坐法官寶座,未受任何懲處,但卻直接重挫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不只如此,即便是政府機關之間的溝通,彼此間也常發生「已讀不回」的現象,國內有一武術團體,已經司法三審判決定讞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但國稅局還是未經職權調查,就直接開6個年度的稅單,縱然司法三審判定無須繳稅,國稅局一樣「已讀不回」,拒絕撤回錯誤的稅單,經過多年救濟程序,雖將其中的5個年度稅額更正為0,但還是將其中的1個年度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逼得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連發兩份公文,分別給台中國稅局及新竹行政執行署,請這兩個行政機關依「同一事實應為相同處理」原則,採取一致性同樣計算歸零辦理,並停止執行。
 
想不到台中國稅局及新竹行政執行署竟也「已讀不回」,因為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都在預算中額外藏有獎金可領,所以當然不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提醒,強行進行拍賣程序,還被媒體踢爆拍賣前,內部就流出分配獎金的簽呈,執行程序在許多瑕疵下仍強拍,甚至事先就連絡國稅局要承受,但弔詭的是,拍賣後的權利移轉證明書竟有附帶條件,載明若日後判決被撤銷,國稅局須將拍賣物無條件返還,這讓中正大學黃俊杰教授覺得匪夷所思,因為事後會不會有爭議,應是未知的事,怎麼會預留附帶條件,這是前所未見的作法。這等於是預告這件拍賣日後極可能會有爭議,若是案件極可能有爭議,當初為何要強拍?強拍後又要預留附記條件,令人懷疑這是不是行政執行署要為日後脫罪,所預留的伏筆?
 
對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請台中國稅局及新竹行政執行署依「同一事實應為相同處理」之情事,台中國稅局其實可以依行政程序法117條,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而新竹行政執行署也可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款,對有問題的案件也可依職權停止執行,然而這兩個單位竟然都有法不從,皆採取「已讀不回」的藐視方式,顯然不管已侵害到人民的賦稅人權。
 
「已讀不回」儼然變成公務員傲慢侵害人權的另一模式,公務員不可不慎,而政府是否應盡速建立一套具體有效的積極程序,以落實保障人民的各種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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