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LINE TODAY

黃佳佳/業務助理

媒題報導,法拍什麼都賣!原價9700萬飛機「450萬拍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連死者為大的祖墳都拍賣了,何況是飛機?

在疫情嚴峻百業蕭條下,去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截至110年11月30日為止,一共幫國家追討回6080億6045萬元的款項,如同財政部國稅局,2021年全年總稅收達2兆8450億元,超徵數約4034億元,如此可觀的國庫豐收,是什麽原因促成的?是稅務獎勵金、執行獎金及失靈的救濟制度嗎?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新增欠稅欠費執行案件在(2001)90年有190萬件,(2011)100年614萬件到了(2020)109年竟暴增到1431萬件。其背後也許有刻意不繳稅的,但是能逃過國稅局的管收、限制出境、動產、不動產的查封?扣押薪資所得、存簿存款?又有多少是稅捐機關,為獎金開出的烏龍說單?為執行獎金拍賣人民資產?加上在官方與人民條件不對等的行政訴訟下,人民勝訴率只有6%,不也等著執行署拍賣?何況訴願不影響強制執行下,財產一樣被查封執行,何其殘忍的國稅局與執行署,人民有冤無處申訴呀!

人民因欠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陸海空都可拍賣,媒體報導:

(陸)-人民資產被拍賣如數家珍,也常有不符比例被拍賣的,最經典的案件就是陳青旭因積欠1.8萬的交通違規罰鍰,市價約250萬的3樓透天厝被違法拍賣,所幸在人民,學者,監察院的關注下,行政執行署才沒有得手。

(海)-(遊艇)底價為1076萬元,以750萬元成功拍出

(空)-遠航客機機齡27年,鑑價後以672萬元起標,最後以450萬元拍出。

綜觀以上執行署的拍賣,這些都不稀奇,稀奇的是連死者為大的祖墳都拍買,而且執行署無視《強制執行法》第53條規定,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不得為查封之對象,同法第113條不動產之強制執行準用關於動產執行之規定。我國憲法第13條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第22號一般性意見,均明文保障人民宗教、信仰、信念之自由,不得脅迫侵害,行政執行署顯然已違法、違憲,違背民主、法治的精神與意義。可事實民眾積欠小額稅款,連祖墳都被拍賣。

政府要人民守法,代表政府的官方呢?徵稅可富國,也可亡國,以史為鑑: 英國稅務員獎金抽成制導致排山倒海的民怨,在西元1688年爆發光榮革命;羅馬帝國的敗亡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當的稅制造成,獎金制度造成稅吏的腐敗,因此導致帝國滅亡。政府怎可不以史為借鏡!

(如有侵權請通知我們,會立即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