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華穗/綜合報導】5月3日是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旨在提高新聞自由的意識,並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論自由的權利,為響應此一紀念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多個民間組織共同舉辦線上論壇(https://youtu.be/T5JcD0h3dB4),邀請媒體、法學、民代及各界代表探討新聞自由與人權、民主的關聯。

圖說: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民間組織共同舉辦線上論壇,邀請媒體、法學、民代及各界代表探討新聞自由與人權、民主的關聯。

太極門掌門人、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時表示,新聞自由的真諦在於秉持良心,挖掘真相、報導真相,善導社會風氣,促進國家安定、進步。新聞的價值在真相,媒體的價值則在於良心與誠實。新聞以媒體為公器,媒體具有讓公眾了解問題、發表公共見解的功能,而成為可以領導輿論和制衡政府的一股力量,它具有獨立自主、免受政府干預,足以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的功能。好的媒體能帶動社會議題更為深遠的辯論與反思,進而促成某些改革,除了必須誠實報導真相之外,最重要的在於立場中立,尊重人權,做到守護民主價值,捍衛社會公義的使命。

資深媒體人台灣聯大系統暨清華大學副校長林聖芬指出,由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公布的2021年新聞自由指數(Press Freedom Index),台灣排名第43名,若在戒嚴時期就很開心了,可是1988年解除報禁後,應該就新聞自由了,為什麼是43名?因為台灣受到政治和商業利益很大的影響。現在是全媒體、自媒體的時代,除了新聞自由被濫用及失控外,他引 《從文化到文創》一書的論點,網路時代後大企業或大財團投入資訊媒體,收編或壟斷資訊。他提醒大家要有媒體素養及媒體識讀能力,如2020年9月19日發生在竹北的黃姓志工媽媽事件,警察過度行使公權力,傷害言論自由,媒體應該也要有反省的力量。他呼籲大家要很謙卑但很勇敢地來支持護衛基本的自由。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公司董事長趙政岷認為,這是一個充滿希望的時代,也是讓人感到很失望的年代。媒體作為一個公器,是一個公眾的平臺,是為大家服務,需平衡報導,如果沒有辦法成為公器,就沒有公信力。這樣的一個時代,就必須肩負起媒體的責任,所有的發言都會被記錄、流傳,他提醒要注意三點,第一發言必須有責任;第二要尊重別人;第三要為了大眾利益設想。大家在自媒體發言要特別小心,自由來自於紀律,來自於責任,期許大家一起努力,維持一個健康的言論自由環境。

前東森美洲台總經理車慶餘提出,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都代表著人權的看法,她指出媒體是第四權,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但是不能夠濫用第四權,在報導時要求真求實,而且憑著媒體人的良心,對社會的安全或動亂,不可以故意操作,這點是媒體人必須重視的一環。新聞媒體的第四權,更重要的是要憑著自己的善心、良心,讓整個社會更健全、更和樂、更祥和。

新竹市議員田雅芳對新聞做為第四權有深刻的體認,她的哥哥被汽車惡意衝撞並肇逃,且行政部門與保險公司都不願善意處理,後因為媒體報導而有了轉機,讓她感受到第四權監督的影響力有多重要。她提到1996年發生的太極門案,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就是利用媒體抹黑太極門,蓄意釋放不實訊息給媒體誤導人民,造成被抹黑的太極門師徒遭受嚴重迫害。還有2020年,政府又再使用相同的抹黑手法、製造假新聞等方式,以公權力之暴力手段,刻意扭曲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意圖轉移錯誤的行為,迫害黃姓志工媽媽一家人。田雅芳認為,人民應該要及時覺醒,當政府企圖利用媒體洗腦的策略失效時,新聞媒體才有機會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努力落實為人民監督政府,盡到真正的第四權責任義務;反之,終將自食惡果。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現今電子資訊的訊息時代,資訊的真假難辨,為中性、公平、正義的租稅課徵,提供如何課徵所得稅的正確資訊,讓大眾了解,以免發生沒有所得卻被國稅局、檢察官胡思亂想栽贓,造成不能實現的所得而被課稅的事情。他舉出太極門案鍾先生案L博士案簡永松案等,關鍵點都是沒有任何獲取的所得,卻被推論有所得而遭課稅,這些是畫餅的課稅。

前望春風電子報總編輯、明道大學兼任副教授葉東舜表示,《他們不能左右事實》這本書對台灣如雨後春筍般的社會運動,以及媒體亂象、困境,有多面向的批判,以前媒體很多都是文人辦報,後來因為商業媒體進來了,商業媒體講求的是閱聽人的數量,講求的是商業利益,很多是捕風捉影的報導。他舉發生在1996年的太極門案為例,這個被稱為法稅二二八的案件,檢察官沒有遵守偵查不公開,帶著媒體辦案,甚至提供不實訊息給記者,利用記者的筆進行抹黑。2020年相同手法造假新聞,公權力的暴力再度在919新竹竹北的警察跟民眾發生的事件中暴露出來。社會大眾應該提升自我的媒體識讀能力及人權素養,阻擋公權力來干預新聞等言論的自由,敦促政府尊重人權,方不辱台灣是亞洲民主燈塔之稱號。

保障新聞自由的目的,是在保障新聞媒體的獨立性及完整性,以維持新聞媒體的自主性,讓媒體能善盡監督政府的功能。民主政治與人權保障需要自主、獨立、公正、有正義感的媒體,堅持不被收編的媒體,秉持良心,挖掘真相、報導真相,善導社會風氣,促進國家安定、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