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匯流新聞網

洪福宥/退休老師

人權是每個人與生俱來應有的權利,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人人享有生命、自由、平等與人身安全的權利。為了保障各國人民能確實受到人權的保障,國際人權組織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這些人權專家與學者們關注全世界每個角落所發生不符合人權,侵害人權的重大事件。

近日看到歐洲無國界人權組織網站上的一篇文章-TAIWAN: Fabricated tax evasion cases are violations of religious freedom ,人權無國界組織創辦人Willy Fautré提到,各國制定其政策時所展現的獨創性,可能會不公平且危險地威脅到宗教或信仰自由這些基本原則的本質。其中之一就是對宗教組織的蓄意強行徵稅,甚至捏造逃稅事例,企圖以財務手段摧毀他們。

在法國有四個宗教與心靈團體就是這樣的情況:1996年,法國國民議會公布了一份關於172個被指稱為危險邪教的報告,這些教派幾乎被描述為犯罪組織。耶和華見證人協會是第一個被稅務機關鎖定目標的組織,遭不當要求支付4500萬歐元的稅款。15年後,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法國政府)此舉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宗教自由權),判決中指出該協會收到來自成員的贈與是其主要資金來源,對該協會課徵60%的超額稅金,等於侵犯了其信徒自由行使宗教信仰的權利。

幾個月前,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裁定:that a Taoist Tai Chi Institute was to be regarded as a religious association rather than an institute for physical exercise,(蓬萊閣)道教太極學院應該被視為一個宗教團體,而非運動鍛鍊機構;因此,三個城市應將對該學院非法徵收的稅款退還給該學院。在台灣,太極門於1997年遭侯寬仁檢察官不實起訴,聲稱1991年至1996年間弟子贈與的敬師禮涉嫌逃漏稅。但敬師禮屬於免稅所得,太極門自1966年成立本質從未改變,卻因不實起訴有6個年度遭違法課稅並重罰。

Willy Fautré文中指出,侯檢察官以及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的官員做錯事丟了國家的臉,他們也應該歸還獎金,這是一個惡性制度,造成利益衝突,鼓勵非法過度徵稅,甚至為個人獎金捏造逃稅案件。儘管法國和魁北克的國際判例已確立,但台灣仍沒有為太極門伸張正義。25年來,台灣稅務機關對外部專家意見置若罔聞,無視所有法院判決,甚至是最高法院;它非法課稅並拍賣太極門財產,沒有依循國家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沒有向太極門道歉和賠償。

台灣被稱為亞洲民主之冠,更以「人權是台灣最美的風景」為題在此次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中播放,身為台灣的一份子,打從心裡是多麼希望政府能夠真正落實人權與保障人權,然而無國界人權組織已關注許久,台灣牽涉到信仰自由人權的重要議題,執政團隊卻是以粉飾太平的行為,欺瞞審查委員?讓委員誤以為只是單純的稅務案件,試問,人權真的是台灣最美的風景嗎?難道不是人權大步退著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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