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若渝台北報導】8月22日為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當日聯合/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等近三十個民間團體,在台北舉辦了一場主題為「從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檢視台灣法稅官僚貪腐現況」的2022響應「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論壇https://youtu.be/UXoMuKymfeg ,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探討台灣目前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迫害與貪腐之間的問題。

圖說:2022響應「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論壇,第四場與談者合影。

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用太極門案來看台灣的法稅貪腐,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照妖鏡。這一個典型宗教信仰自由迫害案件,在任何民主國家都不應發生,卻在台灣已經26年。合法課稅要符合程序正義、租稅法定主義及證據原則,但國稅局在太極門案件中通通違法。此外,8月底政府將邀請國際反貪腐專家來台審查台灣簽署反貪腐公約後的執行成果。據相關資料顯示,台灣2009年7月8日簽訂反貪腐公約後,原本的「端正政風行動方案」、「掃黑行動方案」、「反貪行動方案」等法案全予廢止,魏賜聰質疑這些方案與反貪腐公約有何關係?再者,政府重點放在肅貪、防貪,佔了95%以上,但沒有看到防「腐」。完全沒有看到對腐敗的防制、懲處,難怪政府體制會越來越腐敗,因為腐敗不但無法偵測、無法處置,且上下結構結合起來恣意妄為。而這些結構性的貪汙、腐敗,成為腐蝕一個國家非常嚴重的公權力的事件。

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張肇珩說明,在國際上面,很多的國家有自己的宗教,且因教派歧異,在整個歷史上造成了許多的宗教戰爭。台灣有一個得天獨厚的地方,就是沒有特定的宗教信仰,所以宗教本身在台灣是自由的。但是為什麼在台灣還會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並不在於宗教與宗教之間互相給予的壓力,大部分都來自於政府。張肇珩也提到最近發現的隱憂,依照國際人權兩公約,政府開始在國內進行的一些國際法上的一些規範,但轉化為國內法的時候,卻出了很多問題,以最近可能會推出的「平等法」為例,大家乍聽之下可能覺得平等法是一個很好、很良善的發明,但事實上,到最後它的精神會變成一個齊頭式的平等。另外,之前監察院提出來的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辦法,其中也看到政府在擴權。第一,監察對象是公務人員,他們卻加進了調查人民的調查權;第二,它還有立法權,這個是非常可怕的。政府擴權的結果受害者一定是人民,他們不考慮整個社會平衡的角度,所設計出來的制度、制定的法律,以後恐成惡法,成為迫害人民的一個政治機器,這是人民不樂見的一件事情。

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理事長黃鯤忠則表示,宗教信仰自由是普世價值,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兩公約都已經明文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屬於絕對不可侵犯的領域,也是每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但是令人感到憂心在台灣這項人權正受到嚴峻的考驗。習武者首重武德,因此遇到不公義的事情,練武之人絕對不會坐視,更何況太極門是中華武術總會及中華氣功協會的團體會員之一,二十多年來太極門遭受到檢察官違法起訴及國稅局非法課稅,即使最高法院已判決確認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監察院也兩度調查認定檢察官及國稅局犯有多項違法,但國稅局卻仍以補習班為名義的稅單來強制執行,把太極門的修行聖地收歸國有,已經嚴重侮辱到全國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案件不僅是人權的迫害,也是迫害台灣武術文化的傳承,尤其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刻,都應該得到保障,這是政府存在的目的,保護一個人與生俱來為自己的靈魂選擇未來之路的權利,台灣不能跟國際潮流背道而馳,請政府拿出良心做出正確的決定,還太極門一個公道,讓太極門師徒能夠心無罣礙地持續弘揚武術文化為世界推動愛與和平。

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黃秋陽指出,太極門案件到現在已經26年了,最高法院96年7月13日就已經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98年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可見太極門從頭到尾就是冤枉的。況且100年12月9日他擔任行政院政務顧問時,親自見證行政院為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而召開跨部會議。這個會議就是為了公平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當時會議是由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主持,參加成員有太極門弟子多人及前交通部長馬鎮方、財政部長李述德、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台北國稅局局長陳金鑑及黃秋陽本人等。當天共識決議,公告兩個月調查太極門弟子敬師禮性質,結果若屬贈與就無須課稅,終結全案;若是補習班學費就依法辦理,調查結果共有7,401份證據,全數都表明是贈與,依照當天結論,敬師禮屬於贈與無須課稅,就應該終結太極門稅務案件,政府才有誠信。但是政府竟然在2020年將太極門修行的道場預定地強行拍賣、收歸國有。黃秋揚表示,他所認識的掌門人功夫很了得,做人很成功,修養也很好。長期以來,太極門師徒走訪五大洲推廣愛與和平,拓展國民外交,深獲國內外各界好評,像掌門人這樣,幾乎是台灣少見的人物。但是一個案件竟然延宕近26年未平反,對人民來說是極大的痛苦折磨,對國家來說是虛耗司法資源、行政資源與社會成本,對人民對國家都不好。在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呼籲政府拿出魄力,儘快平反太極門案,返還他們的修行聖地!法稅改革聯盟人權觀察員吳至中說明,1941年初,美國羅斯福總統在美國、日本劍拔弩張的時機,提出人類應當有【四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四大自由】於1945年寫進聯合國憲章,之後是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和1966年人權兩公約,成為普世價值。另外,現在的稅務獎勵金,源自白色恐怖時代的《檢肅匪諜條例》。當時台灣經濟蕭條破敗,政府財政極困難,實在沒有像樣的薪俸給公務員養廉,只得出此下下策,1954年仿《檢肅匪諜條例》設《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將罰鍰或罰金抽取一定比例,做為獎金發給有功人員。如此獎勵造成了不良副作用:為了獲得更多獎金,有些稅官把應稅金額灌水,造成很多冤稅,引起民怨,抓到真的逃漏稅卻很少。隨著台灣經濟現況改變,用獎金彌補常規薪資早已不合時宜,故而2003年朱星羽立委提案廢除給在事人員的獎金,2004年廖本煙立委提案限縮給非在事人員的獎金,在立法院很快三讀通過。遺憾的是,財政部並未檢討合理之薪資結構,反而搞出獎勵金來瓜代被廢止和限縮的獎金,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高唱「獎金養廉說」,把貪腐合法化、美名化,完全違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吳至中擔心獎勵金和「獎金養廉說」會把台灣推入一個【濫稅->貪汙->赤字預算->濫稅】的惡性循環,歷史上的法蘭西王國和大明帝國都是因此滅亡的。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績效獎勵金,再不廢除,台灣會被認為是反文明之地,有可能被全世界排斥甚至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