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匯流新聞網

黃芝穎/專案經理

吹哨,揭弊需有多大的勇氣,一定看過類似的電影,大都是受到英雄般的吹捧或結局。然而,讓人引以為傲的情節,回到現實裡,反而成了眾矢之的,命運一百八十度的翻轉。原來,在台灣,揭弊者保護法一直遲遲無法過關。

日前「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José Ugaz、Gillian Dell、Julie Haggie、Geo-Sung Kim、Peter Ritchie五位國際委員共同參與。國際專家與國內代表均表示我國應該要趕快制訂揭弊者保護專法。

想想一個互利共生的團體,在同流合汙的環境裡,哪能被批判,又怎能忍受異己,於是,2012年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的戴立紳,因向政風處揭發弊案並自首,卻遭到免職;2018年台鐵普悠瑪翻車,造成18人死亡,員工吹哨確遭台鐵記過處分;2020年台鐵的「519成功站斷軌案」,揭弊者遭台鐵連坐處分。不只公家機關,就連私人企業亦不例外,2019年永豐金超貸案遭總經理舉發,除遭解職外亦因他案被永豐金提起告訴;2020年康軒文教未依防疫規定被員工檢舉,揭弊者遭到施壓、霸凌、被迫離職。

如果沒有2014年的「屏東老農檢舉劣油案」,就不會引發食安風暴,食用油的品質怎會有保障,然而,當年的卻老農卻害怕報復不敢回家。時隔多年,您一定很納悶,為何吹哨,揭弊這樣對國家機關有幫助的法條,遲遲無法通過?假設尹清楓當年有揭弊專法的保護,會不會就能保住生命呢?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葛傳宇教授指出,揭弊者保護法的制定已超過十年,之前是擔憂類似柯賜海等人的濫訴,但現在已多為政治考量,不願意揭露過多,才讓該法的制定延宕。

想想日前報導過的的黑心快篩、疫苗的價格、3+11的決策等,有許多的問題是不是都被當成機密掩藏。畢竟在整個體制結構下,一定有徇私或便宜行事的空間,一旦被揭發,不僅顏面保不住,也會連帶影響以後的行為模式。誰也不喜歡被監督,能保留既有的彈性,拖一天是一天,就可以理解為何有人要阻撓。

時至今日,專家學者都提出建言,各政黨均提出各自版本,但獨缺行政院版?不禁對揭弊者保護法的窒礙難行,表達深切的無奈與感慨。雖然「無弊一身輕」是當政者的嚮往與期待,然而紙包不住火,一味地把揭弊者保護法當成禁臠,只怕要背負更多不負責任歷史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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