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旻姍/台北報導】為響應4月1日「世界公民日」及4月5日「國際良心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0個民間團體於今(4月1日)日舉辦世界公民日論壇,以「世界公民良心覺醒 正義的國際合作行動」為題,多位專家學者以遭迫害長達27年的太極門1219事件為例,呼籲台灣政府平反此案,並呼籲政府本於良心,改革司法行政弊病,汰除濫權貪腐官員,廢除行政執行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以實現公民正義。

圖說:民團舉辦世界公民日論壇,呼籲政府本於良心,改革司法行政弊端,廢除行政執行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

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致詞指出,當今世界面臨許多嚴峻挑戰:武裝暴力、侵犯人權、長期貧困、大規模移民和氣候變遷的後果。我們相信,以積極的方式共同應對這些挑戰將是有效的。有許多人積極為太極門刑案與稅務案件伸張正義──這需要長時間的努力,也需要富有創造性的努力。在世界公民日的這一天,讓我們敞開心扉擁抱世界公民的價值觀:合作、尊重、與自然和諧共處,讓我們共同致力於促進社會正義與環境保護,一起投身這些至關重要的工作。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指出,世界公民正面臨著生存的嚴峻考驗。面對無法掌握的未來,全世界的人們內心都有著恐懼與不安,要如何尋找勇敢面對與排憂解困的良方呢?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每一個人與生俱來所擁有的天賜珍寶,那就是良心;「良心」是全球困局的解方。世界的未來掌握在每一位世界公民的手中,必須從心開始改變,而願意改變的心就能產生力量,每一個人的每一步行動,都是扭轉世界命運的重要作用力,這正是改變世界的關鍵力量。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呼籲廢除稅務及執行獎金,因為誘因其實蠻大的,衍生一些弊端,不外就是超額執行,或查稅時難免會有一些橫徵暴斂的情形。他建議回歸公務員考績的常軌,公務員的考績有分甲乙丙丁等、記功、記過,還有專案的考績,這些如果好好去落實,也是可以發揮獎優汰劣的效果。好好的考績獎金不去落實,限制甲等比例最多不可以超過75%,換句話說你再怎麼努力,一定有四分之一的人要被犧牲,這就是在打擊士氣,實在是不優的政府在製造弊端。

前榮總醫研科主任郭正典以醫生的角度來看太極門案件中司法的問題,解決太極門案就是解決自己的案子,因為會發生在別人身上,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他提到太極門案,監察院曾主動調查,詳列侯寬仁涉犯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官官相護,侯寬仁不但未受懲處,還接連升官。衰老的細胞可以透過細胞凋亡的方式自行分解,細胞受到細菌和病毒入侵時可以自噬的方式清除異物,但台灣的司法和政治沒有自清及自我修復功能。台灣的司法無法解決太極門的假案真判?沒有清除不良司法人員的功能?專制的政權如同沒有調節能力的細胞,容易死亡。如何解決太極門案?郭正典提出建議:政治案件政治解決;結合理念相同的個人和團體一起努力,改革司法和政治;家醜要外揚,用國際輿論壓力迫使台灣進行司法和政治改革;有實力反擊才能避免被侵犯。太極門案將使太極門重獲新生,且更加壯大。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強調,當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份良善的種子,常常要練心,把我們的心智練好,就不會做違背良心的事情。良心在社會上繼續發揚茁壯,邪惡的念頭就會消除掉,這才是真正的作用。太極門不斷地舉辦這些座談會,目的就是要餵養我們的良心道德。政府的權力來自老百姓的授權,依照法律,一定要規範,如果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就是違法,就是違背良心,就不是民主。所以官員若是背叛了主人──人民,人民就應該運用權利讓官員下台。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表示,政府不應該想盡辦法從人民的口袋裡多拿一些錢,這是不公道的。過去查稅獎金、檢舉獎金,這個是舊思維,教育水平沒有那麼高的情況下,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但是現在教育水平都這麼高了,這種獎金制度應該要廢除。林均霖強調執法要公正, 27年來太極門所面對的,不是這個稅繳不起,而是不應該繳,不是補習班,硬要把太極門說是補習班,已經是不公平的法律,執行上更是離譜!不當的稅單,拍賣太極門的修行聖地,這叫做不公正執行,這麼大的一個缺失,更應該在世界公民日提出來,讓全民都知道,原來台灣的稅法是如何的不公道、不公平、不公正,更應該加強來監督。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指出,現今司法界出現一個司法怪獸,權力大到可怕,叫做「司法院長」,舉凡調升審級,或年度考績、職務評定,或庭長、院長、其他首長的指派等,都在司法院長一個人的手中。他認為,應將司法院長的權力虛化,因為司法院長只是司法行政,而非司法審判,但台灣的法律卻違法給他非常多的權力。另一個司法亂象,設計了大法官的交錯任期制,剝奪了總統的提名權,此私心的運作未被察覺而立法通過,讓大法官變成司法院長的儲備人選,不僅讓大法官的獨立性消失,更因擁有無上權力的司法院長限於特定人,把持權位,司法幫也因而形成。陳志祥提出司法院改革方案:一、立法剝奪司法院長之權力;二、成立臨時組織辦理法官調動或其他事宜;三、讓司法院單純只是司法行政機關,不應該有那麼多權力介入審判,權力應虛級化。前國稅局稽核鍾瑞芬指出,基於法律安定性,稅捐稽徵法設有核課期間之制度, 惟財政部以解釋函令規避稅捐稽徵法核課期間之拘束,打著國庫主義,明顯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對人民權利侵害至鉅。而以稅捐保全為由,祭出限制出境,雖經兩公約國際審查提出建議,但財政部僅調高欠稅金額門檻,以及修改限制出境的時間最長五年,嚴重侵害人權,違反兩公約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