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程翔/苗栗報導】5月3日為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在於提高人們對於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認識和重視。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與數十個民間團體,當天共同舉辦線上直播「良心與願行傳播正能量—發揮言論自由的真義」論壇,提醒政府尊重言論自由的權利。(https://www.youtube.com/live/pjA0pVVUp1M?feature=share)

圖說:「良心與願行傳播正能量—發揮言論自由的真義」論壇,響應聯合國世界新聞自由日,並提醒政府尊重言論自由的權利。

公關業專案經理維星分享,根據瑞典哥德堡大學發布的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是全球受境外假訊息影響最嚴重的國家,而且已經蟬聯10年榜首。隨社群媒體興起,每個人都能成為自媒體發聲,因此更要提升閱聽大眾識讀素養、養成獨立判斷能力。

美國席勒學會駐台特派員昱方認為,若過度濫用言論自由,尤其是媒體鋪天蓋地的詆毀,將會對基本人權產生影響。她以發生在1996年的太極門假案為例,新聞自由是公眾獲知事情真相的重要手段,但是當時國內媒體偏頗的報導,對於太極門及其弟子的陳述斷章取義,使大眾難以獲得真實和客觀的資訊。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Kate說,媒體的力量非常重要,若能客觀平衡揭露事實給大眾知道,就能形成輿論力量,督促政府與社會往對的方向前進,這就是媒體被稱為政治「第四權」的原因,它是有別於立法、行政與司法三權之外,是獨立的第四種政治力量與權利。因此新聞自由若能充分被保障,就能讓政治、民主與人權更進步。

前新聞工作者沐謙表示,從事新聞工作時,常須分辨是非、對錯、好壞,也須花費一些心思和判斷力,才能避免被其中一方的說詞牽著走。她舉出某位教授和老翁發生車禍的新聞事件,當時媒體全部一面倒的站在老翁家屬的立場,自己也未深入思考當事人的是非對錯,「跟風」寫下了偏頗的報導。如果今天碰到的是更嚴重的刑事案件,或是牽涉較廣的公共議題,若缺乏了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就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想像的傷害。

新聞媒體工作者Sally指出,人民要做媒體的主人,就要以行動支持用心報導、追求播報品質的新聞內容,否則都會淪為媒體控制的閱聽人,無法獨立思考與追求事實真相,如此也很容易導致社會正義不得彰顯,就像2020年9月19日發生竹北黃姓志工媽媽被警察違法逮捕事件,當初不但被封鎖消息,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隔天還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抹黑黃姓志工媽媽是暴民,隱藏事情的真相。

WPN世界民報公民主播葉曉聰提到,政府多次利用媒體,企圖製造太極門資產豐厚卻逃漏稅的假象,抹黑太極門師徒,使一般社會大眾誤以為太極門掌門人有欠稅。官員濫用第四權對其他人造成侵害,甚至成為迫害宗教信仰人權以及賦稅人權的幫兇。身為主播,有責任捍衛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不能偏頗或隱瞞事實,要以客觀和公正的態度,向觀眾傳達真相,不能任公權力濫用媒體藉由新聞自由之名,行迫害人權之實,讓被害者無法發聲,求助無門。

WPN 世界民報記者邵玟談到,27年前的「太極門人權迫害案」,當時偵辦的檢察官侯寛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之下,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帶著媒體,大陣仗的前往太極門全省各道館搜索,試圖用媒體造成輿論將太極門汙名化,誤導人民的思想,陷太極門無辜入罪。當時沒有看到任何平衡報導,沒有確實證據,而且報導中多是用臆測之詞來反制太極門弟子代表的發言,造成社會恐慌,人心難安。當時檢察官的手法不只踐踏媒體、踐踏新聞自由,更不可取的是踐踏人權。

在人人都是第四權的時代,政府不該再抱持著運用媒體打壓異己的集權思維,也期許每個人都能本於良心發揮第四權作用,在自己的平台上揭開真相、監督政府,以維護社會的公正和正義。